武侠仙侠连载
王薇薇对于重生这件事早就习以为常,因为如今已经是她第二次重生。她本是一名现代少女,来到这里之后,一共活了十年,其中三年学认字,另外七年在仰望一个男人,只不过没有终成眷属。在这一世,王薇薇恍然大悟,原来她生活在一本虐文小说里,自己是十八号女配,喜欢的男人则是书中最大的反派。有了前世的经验,这一次,她决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
主角:王薇薇,沈翌 更新:2022-07-16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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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王薇薇,沈翌的武侠仙侠小说《我重生在了反派boss的床上》,由网络作家“阿茶爱吃虾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王薇薇对于重生这件事早就习以为常,因为如今已经是她第二次重生。她本是一名现代少女,来到这里之后,一共活了十年,其中三年学认字,另外七年在仰望一个男人,只不过没有终成眷属。在这一世,王薇薇恍然大悟,原来她生活在一本虐文小说里,自己是十八号女配,喜欢的男人则是书中最大的反派。有了前世的经验,这一次,她决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
我重生在了反派boss的床上。
而我,上辈子是他的著名舔狗,舔得惊天动地整个京城都知道了的那种。
我是王薇薇,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面临重生这种憨批事了。
十年前的我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一没展示自己惊人的作诗才华,二没开饭馆开商铺开镖局赚大钱,三没泡美男书生大帅哥展开惊魂动魄的爱情,十年中三年学认字,剩下七年当舔狗,简单来说,这十年,不要也罢。
不过咳咳咳,其实第三点应该算完成半个吧……单方面泡美男算吗???算吧算吧,虽然,我死得很惨且没收获到珍贵的爱情,但是!至少我的眼睛还是有被治愈到的。
问题不大问题不大。
反正直到现在,好家伙啊,这十年都过去了,我才知道,我在一本虐文小说里。
过去十年,担任的角色在原文中是女18号。
而我的心上人小甜甜,这么个俊朗帅气有才华的男人,居然是大反派。
对,就是那种,满手都是血,杀人如杀鸡,下蛊下毒轻轻松松,没心没肺不顾亲情的那种,超强加倍版黑化龙傲天……
我的初恋滤镜破碎了!
少女心裂开了!
亏我还以为沈翌是清冷内向版温柔帅哥,只是不太显露出来罢了……
我真想扇自己两耳光批评自己的肤浅,同时深深感谢沈翌这黑心玩意没让我死得这么痛苦orz 不过说实在的,被我骚扰了这么久依然能对我这个憨批和颜悦色温温柔柔的,高,实在是高,这种人,我一般称之为,强者。
我上辈子运气还不错,刚穿越过来,身份就是宰相府的嫡女,直接略过种田养家成为富婆,然而穿越并不支持语言,我面对新世界的语言满脸茫然,硬是使出了吃奶拼高考的劲再加上大环境培养,才勉强在三年做到了能听能说,但是读和写就emmm随缘吧。
那三年,真是苦不堪言的三年。
因为这几年我一般为了不露馅,日常都是垮起个批脸装面瘫,别人说啥都点头,不是必须出门都宅在屋子里疯狂补习,简直快被榨干了,每天学得欲仙欲死。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在我终于掌握听和说了后,我自信了,我膨胀了,我骄傲了,我终于走出我的房门开始出去玩了,不过,还没让我得瑟上两天呢,我就掉坑里了,至此,直接开始七年卑微的舔狗生涯。
我和沈翌的相遇在我记忆里依然很美好。
那天下着雪,我跟着原主的父母一块去了皇宫给皇帝庆生。
这还是我第一次去皇宫,一路东张西望,简直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翻版,然而就在我啧啧称奇那座嵌金丝的红木大门并试图扣下点金丝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
好家伙,我走丢了。
人呢??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在皇宫走丢吧?不会这个人就是我吧?
我比较猛,直接自己找路,完全没有乖乖待在原地等别人来找我的自觉,就在我七逛八逛的途中,我一不小心逛进了一个很漂亮的院子,开满了梅花,但我完全没心思看风景。
因为我的世界被冲击了,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帅的男人??
第一次见沈翌,他穿着月牙白绣银丝的长袍,披着件同色的狐毛大袄,黑色的头发被银冠束着,松散地垂在肩膀上,一双眼睛淡淡的,是浅灰色,皮肤苍白,嘴唇却红得像血一样。
他站在梅花前,莹莹的小雪也成了背景,轻轻扫了我一眼,我腿就软了。
真没出息。
好家伙,我当时在这么唯美的场景里,真以为自己是言情剧女主角,妈的!
估计是当时我的眼神太过于热烈,表情太过痴傻,所以他轻轻看了我一眼后就转身走了。
长长的袍子垂在地上,拖出了浅浅的痕迹,可怜我搭讪的话都还没说出口,就眼睁睁看着帅哥离开而抓心挠肺。
我在小雪中站了一会,脑中品味着刚才看到那张惊艳无比的脸。
一时心跳加速,倒也不觉得冷。
刚刚好,找我的侍女也到了,我便随着侍女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心里可惜,早知道当时应该先发制人的,现在可好,估计再也找不到了刚才那个帅哥了。
天助我也。
坐在椅子上的我喜滋滋地想,只能说上天估计也看到了我的后悔,刻意安排让刚才遇到的大帅哥坐在我的对面,他正含着笑与一旁的大臣说话。
纤黑的睫毛垂下,刚巧漏出一颗小小的痣。
而我盯着他看了半天,才扯着一旁的侍女悄声问他的来历。
哦,当今的摄政王,很有钱有权的那种,性格据说也很好,听侍女说他经常在城门口施粥,关键是未婚。
我还有机会!!
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世界上的人千千万,眼前的帅哥就这一个!
于是一整场宴会下来,我心思基本没放在吃的上面,我一直在打腹稿,想着待会该这么装偶遇,偶遇过后该说些什么。
要是早知道这是一场没结果的单方面舔狗行动,当初还不如吃点好的,可惜世界上没有早知道,当时肤浅的我已经被美死糊住了双眼,一头就栽进去了,再也没拔出身来。
宴会搞到老晚才结束,我硬是闪开了侍女,装作第二次走丢的样子,暗搓搓地守在大门外面,冻得我瑟瑟发抖,拽紧了外袍使劲往嘴里吹暖气。
一边走一边跺脚,就牟足了劲要等人出来。
就在我蹲在门口搓手的时候,我终于听到了开门声,夹杂着脚步声,我欢快地连忙想起身,却因为蹲太久脚麻得不行,脚一扭膝盖一跪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一抬头,正好对上了那张精致的脸。
好的,没事,我很好,不过是社会死亡罢了,不算什么!
他停在了我的旁边,看了看我,眼神倒是一片平静,既没有惊讶,也没有疑惑。
就在我内心流泪表示,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不在冬天蹲外面的时候,一只手停在了我面前,随着句话:
「起来吧,天气冷要多加注意些。」
我看着眼前白皙细长的手感动哭了……
什么叫做运气!
我羞涩得把手搭上了眼前的那只手,只觉得他的手比我的还凉得多。
我虽然作死在外面呆了老久,但是也没冻成这个样子啊!
简直像冰块似的!
不过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基因是真的好,一只手洁白如玉细腻得不得了,还纤细无比,我虽然是个女孩,但把手放一块对比下,莫名感觉自己手像是搬砖的。
沈翌把我的手微微攥紧,略加施力就我把从地上拽了起来,接着就收回了手,倒是我还没怎么仔细感受就感觉手上一空,心中有点遗憾。
沈翌收回手后,转身就走,我连忙抓紧机会,虽然脚还有点麻,感觉自己已经没有脚了,但是不成问题,我一瘸一拐奋力地追赶,极力搭讪。
「你好啊,我叫王薇薇,刚才太谢谢你的帮助了,请问你是?」
哈!欲擒故纵!虽然我已经知道他叫啥名字了,但是我要装作不知道。
沈翌瞥了我一眼,开口道:
「沈翌。」
虽然已经知道名字了,但是亲耳听到的感觉真爽诶嘿嘿。
「哦哦哦,你好啊沈翌,刚才谢谢你了。」
……?
怎么不说话了???
我是那种受不了尴尬的人,气氛一冷场全身不自在,我拼命抓耳挠腮想话题,憋了半天也就憋了句
「嘿这天气真的挺冷的啊,对了沈翌你手好冰哦要多穿点衣服。」
好家伙,沈翌估计觉得我半天就憋了这,理都不想理我,一句话都没说,害得我为了不让气氛尴尬,说了一路。
「诶呀沈翌,你这件外套真不错啊,高端大气上档次,我也想整件,你在哪买的??」
「?」
「那个沈翌,你累不累啊要不要我待会请你吃东西?我跟你说城东开了家饭馆,那家的猪头肉简直绝了!」
「?」
「沈翌你豆腐脑喜欢吃甜的还是咸的啊?你吃粽子吃肉馅的还是甜馅的?」
好家伙,我就问了一路,我厚脸皮,沈翌也完全不输于我,压根不理我,虽说我也知道这些问题很脑残但我真的想不出该问点啥了……
我随着沈翌一路走到京城的热闹大街上,沈翌估摸着也是觉得没啥事了,就向着我点了点头就转身离开,看着他风姿绰约的挺拔背影,我顿时垮起个脸。
街上的小贩都在为了庆祝皇帝生辰打折,买的东西很多。
眼看着要回去了,却又不忍心就这么结束,我连忙掏出兜里的一块碎银拍在了一个卖梅菜扣肉饼摊的桌板上,连钱都没找,拿了份热腾腾的梅菜扣肉饼就是往沈翌离去的方向冲。
他特别好认,他的背很挺拔,走路不急不缓,我一眼就看到了,冲过去拍了拍他的肩,在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把梅菜扣肉饼塞在他手上。
「沈翌谢谢你,刚才你的手好冷,不介意的话可以拿这个饼捂一下,不是,你想吃也可以,反正今天太感谢你了。」
好家伙,我这嘴狗屁不通生成器啊。
说完我就立马后悔了,也不敢再说啥,转身就跑。
沈翌没开口,也没追上来,我一时间不敢回头,跑了老远才偷偷往回看,我看到沈翌正在把我送的饼扔给路边的乞丐。
我懂了,沈翌可能不喜欢吃咸的,记住了,下次送甜点试试。
不过说真的,沈翌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关爱乞丐,不亏是被民间宣传的大善人,我真的爱了。
我开开心心地回家,顺利躲过质问,简单来说就是装傻阿巴阿巴,回到自己房间后一颗荡漾的芳心才缓缓平稳下来。
晚上睡觉的时候,梦里全是沈翌那张漂亮的脸,直接导致第二天起来的我流鼻血了
一大早起来就被丫鬟的惊叫吓得一脸懵逼的我???
害肯定是天气太干燥了!
总之,我的舔狗生涯正式开始了。
为了能够顺利出逃宰相府并且比较自由得在街上买东西,我一般都会套上丫鬟的衣服,悄悄地溜出宰相府,然后就开始在街上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玩意。
比如说杏糕屋有没有出新甜点啊,凤橙楼有没有出新菜式啊,墨砚楼的砚台有没有更新换代这种,如果有的话我就拿我自己的零花钱买点然后送到摄政王府,拜托管家帮我送进去。
管家也知道我的德行,不帮我送我也不闹,就一直守在门口等沈翌出来亲自送,还不如他帮我送进去。
虽然我每个月都有一定的零花钱,但也不算特别多,所以除去我买礼物的钱,剩下的钱只够我去吃顿烤鸭犒劳下自己,顺道总结下这个月的情况和总结经验。
比如说:
「沈翌似乎没有把我新送的砚台丢了,看来还是蛮喜欢的,下次可以再买试试。」
「沈翌的胃似乎不太好啊,上次花了十两银子听摄政王府的一个丫鬟说沈翌有时候深夜会咳血,我的乖乖,肯定是不吃早饭害得,我要学煮粥了!」
「摄政王府的管家上次和我说沈翌爱吃山楂糕,可上次买了杏糕屋的送了啊,也没见给我啥好脸色e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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