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仙侠连载
一朝穿书,冯语荞穿到一本年代文里,穿成了一个作天作地,最后成功把自己作死的无脑女配。要说这位原主也真是没脑子,官配的丈夫那么帅,用来过日子,就算是能看不能吃,也绝对的赏心悦目,入股不亏啊!冯语荞果断决定留下来,抱紧游青山的大腿好好过日子,这个男人脾气不好?太暴躁?不怕,她可是最擅长撒娇的,绝对把他拿下!
主角:冯语荞,游青山 更新:2022-07-16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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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冯语荞,游青山的武侠仙侠小说《穿书八零我成了反派的掌心宠》,由网络作家“槟榔西施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朝穿书,冯语荞穿到一本年代文里,穿成了一个作天作地,最后成功把自己作死的无脑女配。要说这位原主也真是没脑子,官配的丈夫那么帅,用来过日子,就算是能看不能吃,也绝对的赏心悦目,入股不亏啊!冯语荞果断决定留下来,抱紧游青山的大腿好好过日子,这个男人脾气不好?太暴躁?不怕,她可是最擅长撒娇的,绝对把他拿下!
冯语荞得癌症死了,穿越到了一本她很喜欢的重生八零的网络小说里。
她成了书中那个表被人捧在手心的恶毒女配。
她一个血癌晚期被判上死刑的病患,穿越意味着捡回来一条命!
心情还没平复,门外突然走进来一个高大的身影,手里提着煤油灯,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灯光照亮了土坯房。
嚯!
好空一间房!
房间里除了一张床和一口木箱,连条板凳都没有。床上军绿色的被子上,还打了几个五颜六色的补丁。
这也太穷了!
冯语荞才把这本小说看完,知道原主嫁的这人穷,却没想到能穷成这幅鬼样子。
怪不得嫌贫爱富的原主会跑。
冯语荞抬头去看自己书里的老公,他背对着煤油灯,脸隐在暗处,看不清楚。
唯一看清楚的,是他手上那根又粗又长的棍子。
眼皮不受控制跳了一下,冯语荞记起这个情节了!
女配嫁给了隔壁村最穷最凶脾气最古怪的男人游青山,因为不想过苦日子,也放不下惦记男主的心,炮灰女配嫁过来就跑了两次。
第一次,游青山把她抓回来了没打她。
第二次,游青山提了一根棍子回来,把炮灰女配的脚打断了一只,因为出不起医药费,瘸了。
也是这次让女配见识到了男人的凶狠,歇了逃跑的心思。
现在的时间,应该是第二次跑了被抓回来的时候!
What?
也就是说,这男人接下来就要把她的腿打断?
她在心中呐喊:不要呀!
因为紧张和害怕,冯语荞的心脏嘭嘭直跳,赶紧从床上坐起来,舌头差点捋不直:“你、你拿棍子做什么?”
煤油灯被不知道何处漏进来的风吹得忽明忽暗,游青山的侧脸一会儿清楚一会儿模糊,冯语荞的心却揪得越来越紧。
她听到游青山低沉却好听的声音冷冷道:“他们笑我管不住媳妇儿,所以我今天要打断你一条腿,让你以后再也跑不了。”
汗…
“别!有话好好说,对不起,我错了,我再也不跑了!”冯语荞对比了一下自己的个头和对方的个头,干架肯定是干不过了。唯一的出口,又被他堵得死死的,跑也跑不掉,很果断的开始求饶,反正求饶不会少一两肉,但不求饶,可是会少一条腿的。
“你上次跑也这么说。”对方不为所动,语气里甚至带了一丝嘲讽。
他一步步朝冯语荞走过来,俊朗的脸暴露在她的视野中!
咦?
他怎么这么帅?
冯语荞只顾着花痴看帅哥,却也忽略了游青山脸上一闪而过的忧伤!
冯语荞愣了,书里将写游青山面目可憎,家暴且偏执,简直像个神经病。
因为炮灰女配跟自己姓名相同,她还十分同情对方。
现在看到这么一张脸,冯语荞觉得炮灰女配多少有些不识好歹。
自己老公都这么帅了,还惦记别人老公,还给他戴绿帽子。
冯语荞这一分神,游青山已经走到她面前了,见她盯着自己发神,心里特别不痛快。果然跟村里人说得一样,她不将自己放在眼里,也没把他当丈夫,不然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还心不在焉。
刚开始还觉得她有几分可爱,现在只觉这张娇媚的脸异常可恶。
心里最后一丝心软消失殆尽,游青山沉着脸对冯语荞道:“你要是怕痛,就找东西咬着,一会儿不管你怎么求饶,我都不会停手。”
他打定主意,一个要给冯语荞一个教训,让她知道他是一家之主,绝对不能背叛!
“别打我,我求你了!”
冯语荞回神,瞧见游青山凶狠的眼神,心头咯噔一声,连忙解释:“我没有想跑,真的!我是去芦苇荡捡鸟蛋,晚上想加餐。”
“捡鸟蛋,你往出村的方向走?”游青山不信,认为冯语荞在诡辩,不想再听她撒谎,直接按了上去。
他力气很大,一只手就把冯语荞按在床上。
眼瞅着自己真要被打,为了不让他打到自己的腿,冯语荞顺势把脚勾在他身上,往自己的方向发力。
游青山重心不稳,一下子扑到冯语荞身上。
好机会!
冯语荞趁机死死抱住他,不让他动弹:“我可以解释,真的!我没想跑,只是去捡鸟蛋。”
她没看见,身上的男人脸一下子红到耳根,顿时整个人僵硬在原地,动都不敢动一下。
游青山根本没听见冯语荞在说什么,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是他结婚以来,不对!是他这辈子,头一次跟一个女人亲密接触。
哪怕是跟他以前的对象,也没这么亲近,最多只拉过小手。
游青山的气息忍不住粗了起来,他拍了拍冯语荞的肩膀,低沉的声音里满是忍耐:“你先松开我。”
“我不!你不信我,我松开你,你就要打断我的腿!”冯语荞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她好不容易得到一副健康的身体,绝对不能让它变成残废!
游青山沉默片刻,做了决定:“我不打你了,你放开我。”
他不是傻子,今天晚上的冯语荞很反常,他要问问是怎么回事。
但不能保持这个动作问,他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这个姿势问下去,怕是问着问着就变味儿了。
“你真的不打我?”冯语荞小心翼翼问着。
“我说话算数。”游青山的话让冯语荞放心了。
书里面的游青山虽然又凶又狠,还因为种种原因把冯语荞杀了,不过他真的是一个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人。
冯语荞信他,松开了手臂和腿。
得了自由,游青山赶紧坐到床尾去,探究的视线观察着冯语荞:“解释吧。”
他洗耳恭听,心里却被杂思占满。
结婚那天他只摸了一下冯语荞的手,她就把自己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婚后更是避自己如蛇蝎。
知道冯语荞厌恶自己,游青山不屑去强迫一个讨厌甚至看不起他的女人做那种事。
但今天晚上她不但没骂人,还主动贴近他。
难道她想通了,要老老实实过日子?
这年头,哪个光棍儿不想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游青山是穷,但他也想要!
冯语荞不清楚游青山在想什么,只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火热。
以为他还惦记着打断自己的腿,连忙道:“我对村子不熟悉,找不到去芦苇荡的路。半道儿跟一个小孩儿问路,我根本不知道他给我指的是出村的方向。”
话自然是撒谎,她还就不信,游青山要让她去指认做恶作剧的小孩儿。
若他真做到这份儿上,未来那个无辜的小孩儿,你且先替姐姐背口黑锅,以后我再报答你!
这么想着,冯语荞理直气壮与游青山对视,还故意带上委屈的表情。
听了她的话,游青山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来信没信。
他深沉的视线一瞬不瞬盯着冯语荞,看得她汗毛都竖了起来,压力特别大。
就在冯语荞快受不了,想求饶时,游青山开口了:“这次,不管因为什么,我都不追究。再给你一次机会,下次如果你被我逮到再跑。我就把你的两条腿都打断,拴在家里。”
太残忍了!
冯语荞苦着脸,不甘不愿道:“我晓得了。”
“睡觉吧。”游青山丢掉棍子,上了床。
冯语荞赶紧往里面挤了挤,抱着被子背对着他。
心里松了口气,她的腿,总算保住了。
她没有赶自己下去!
游青山眯着眼,躺在冯语荞身边,火热的目光似要把她的背烧穿,存在感强得冯语荞不停自我催眠,才忽略他。
她倒不怕游青山对自己兽性大发,这会儿他正讨厌自己呢。而且书里面的剧情要到冯语荞偷偷去找男主,被游青山发现。
疑似绿帽的狂怒,让游青山强迫女配与他发生了关系。不过也是因为这样,他知道冯语荞是第一次,对她好了一段时间。
说起来,炮灰女配悲惨的人生都是自己作的。
好吃懒做就算了,说话又恶毒又难听,为人自私自利。败光了自己在所有人心中的好感,落得一尸两命的下场。
平心而论,游青山是一个很有原则的偏执狂,他给过女配机会,是她不珍惜。
冯语荞暂缓危机,脑子飞快思考。
娘家,她是回不去了。
女配极品的性格,全靠有个极品的妈宠着。在重男轻女的八零年代,极品妈反其道而行之重女轻男。不但自己掏钱养女儿,还要求儿子也拿钱出来养女儿。
若儿子单身就算了,偏偏两个儿子都娶了媳妇儿,一下子就把两个儿媳妇都得罪死了。
两个嫂子嘴上各种为妹妹好,心里恨死她了,大嫂还是女主的好闺蜜。
这不,极品妈刚中风瘫痪。大嫂便被女主撺掇着,扯出长嫂为母的大旗,给她做主许了这门“好婚事”。
出嫁那天还威胁女配,如果不满这门婚事逃了回去,就把她嫁给本村四十岁的老鳏夫。
手段太恶毒!
相比之下,还是呆在游家好些。
冯语荞在心中点兵点将,是留在游家?还是再找机会逃跑,换个地方生活?
好像不论怎么选择,都得取得游青山的信任。
前者,是为了让他对自己好一点。后者,是让他放下戒心,不时时刻刻盯着自己。
理清楚后路,冯语荞这个人放松了下来。
她的适应力和承受力都很强,并没有因为身边有个陌生男子就睡不着。
想当初,她知道自己得绝症的时候,才八岁。
逆境令她早熟,习惯把自己乐天的一面展现出来,不让亲人和朋友担心。
冯语荞的身体虽然不好,物质和情感世界都非常充足。
爸爸是房地产开发商,家里不需要为医药费担心。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哥哥还有她最好的闺蜜笑笑,都特别爱她。
这辈子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谈过恋爱,没结婚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对比起自己,游青山就显得尤其可怜。
他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却在一天内全家人遇难,只有他死里逃生。
为此,家里的巨额债务落到他头上,经常有债主过来查看,想自杀也死不成。
冯语荞同情游青山,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她打算在找到好去处之前,暂时留下来。帮游青山度过他人生中,最大的两个危机。
第一个,是一个月以后,他在火场救冯语荞,被毁容。
原主本来就是个没心肝的玩意儿,一点也不感激游青山。
觉得这男人穷就算了,现在还丑,各种伤自尊心的话跟刀子一样往人家心窝子上戳。
村里的人也惧怕游青山毁容的样子,逐渐疏远。
造成游青山心理越来越扭曲,为以后偏激的想法做了铺垫。
第二个,是游青山知道了,当初家里人遇难的时候。本来有机会可以避免,却因为村长媳妇儿的一己之私,酿成了悲剧。
所以杀了女配后,游青山疯魔了,拿起砍刀一通乱杀,从村长家杀到自己初恋家。
太作孽了!
可要怎么避免呢?
冯语荞越想越多,怎么也睡不着,无意识翻身时,脸一下子怼到游青山鼻尖上。
没想到他离自己这么近,吓得她呼吸瞬间停滞,不会醒过来吧?
冯语荞小心翼翼往后挪了挪,拉开两人间的距离。
刚才情况危急,她只觉得游青山帅,都没具体看清楚。
好奇的视线在游青山脸上打转,饱满的额头,高挺的鼻梁。唇薄而色淡,下颌线非常明显流畅,整张脸的轮廓很深。
她记得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特别亮。
他长得真好看啊!
冯语荞看着看着就痴迷了,只要哥哥长得好,三观跟着五官跑。
这炮灰女配真不是个东西!
都有自行车了,还要手表干啥?
这么帅的小哥哥,你不要,那就由我来疼了!
冯语荞记得,游青山今年才十九岁,搁在她那个年代,还是读大学的孩子。
她要死的时候,都二十五了!
虽然这幅壳子才十八,但灵魂比游青山大六岁。
嗯,女大三抱金砖,姐姐让你抱两块,人生赢在起跑线!
脑子里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冯语荞迷迷糊糊睡着了。
她前脚刚闭上眼睛,后脚“弟弟”就睁开了双眼。
剑眉星目,一双亮亮的眼睛在黑夜里特别明显。
若有所思盯了冯语荞一会儿,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游青山终于睡了过去。
翌日。
冯语荞很尴尬!
吓得她不敢动。
怎么办?
要叫醒他吗?
冯语荞想悄悄地起来,但昨天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把手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只要她起床,一定会惊动对方。
只见过猪跑,没吃过猪肉的冯语荞又羞又臊又好奇。
脑子里闪过奇怪的想法,冯语荞被自己大胆的一面羞红了脸:呸,你个女色胚!
刚止住脑子里轰隆开过的车,又一辆接踵而来。
冯语荞要被逼疯了,她又不是个小姑娘.........?
不行不行,她同情游青山,但没想献身。
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冯语荞把游青山惊醒了。
剑眉轻蹙,游青山瞥了一眼发神经的冯语荞,什么也没说,利落起床。
后者眼睁睁看着他去了院子里。
他、他就这么出去了.......?
冯语荞的脸又红了,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去。万一他是出去处理,被自己撞上了岂不是更尴尬?
在房间里缩了十来分钟,冯语荞才鬼鬼祟祟在门口探头。
院子里,游青山把衣服脱了,背对着冯语荞在冲凉。
宽阔的肩膀,坚实的背。
轰!
冯语荞脑子里炸开一颗原子弹,下意识去摸兜找手机,想拍下这一幕。指尖碰到包里的硬币,冰凉的触感令她忽然响起自己穿到一九八八年了。
鼻腔里热热的,冯语荞慌张的去摸鼻子.......
还好还好,没流鼻血,不然丢脸真的丢到姥姥家了。
怕被游青山抓包自己偷看,冯语荞往后退。越小心越出错,脚碰倒了门边的锄头,引得游青山看过来。
她飞快的扶起锄头,慌不择路往厨房冲,根本不敢多做停留。
死了死了,他是不是发现我偷看了?会不会认为我是个又讨厌又猥琐的女人?
冯语荞忐忑又焦虑,大清早的桃色炮弹,让她镇定不下来。
“我上工去了。”游青山的声音突然响起。
冯语荞竖起耳朵一听,听到他远去的脚步声。
游青山一走,冯语荞明显松了口气。在厨房里发了会儿呆,她才去洗漱。
牙刷、杯子和牙膏,都摆在窗台上。
冯语荞的牙刷是她结婚时带过来的嫁妆,崭新的红色小牙刷,毛刷根根分明,质地看上去就很柔软。
旁边放着一把旧木刷,手柄侵上黑色的斑痕,棕色的毛炸成一朵花。没个两三年,这牙刷用不成这幅模样。
这是游青山的牙刷.......
与他的牙刷摆在一起,同样显眼的是他的牙膏。
膏体已经被榨干了,底部被剪开。
炮灰女配被极品妈宠得厉害,用钱大手大脚,看不上游青山节约的习性。书里面写她看到游青山埋汰的牙刷时,嫌弃这个男人抠抠搜搜,上不得台面。
冯语荞却心疼得很,若不是为了早日还清债款,谁又愿意省吃俭用过日子..........?
用着新牙刷,冯语荞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看到旁边游青山脱下来还没来得及洗的衣服,洗完脸,她顺手把对方的衣服给搓了。
这是冯语荞这辈子头一次干活儿。
她家庭条件好,从小家里就请保姆。且打她生病以来,吃个水果,妈妈都会亲手削皮切块,送到她嘴边。
洗衣拖地、做饭洗碗这些事儿,碰都没碰过。
没做过不代表不会。
看着院子里晾起来,还在滴水的衣服,冯语荞心里别提多骄傲。
瞧瞧,她现在也会做家务了!游青山回来了一定很感动,要是再给他做一顿大餐,那还不对她刮目相看?
冯语荞兴高采烈重新来到厨房,打开米缸一看,傻眼儿了。
缸里竟然一粒米也没有.........!
猛地一拍脑门儿,冯语荞忘了,游青山很穷,从来不买米。而且他在村里帮别人干活,除了工钱外,还管饭。
这家伙一年的开销,不足十块。
要知道,这年头买包烟最少都要五毛钱。烟瘾不大的男人,一个月多少也得一包,一年怎么着也得六块钱打底。
游青山不抽烟不喝酒,他一条裤子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那十块钱的开销是用来清明、重阳的时候,给家人买香烛纸钱上坟,几乎不在其他地方花钱。
冯语荞翻遍了游青山的家,只在厨房的碗柜里,找到一碗煮好的红薯。
个头都不大,按她的饭量,得吃三个才能饱..........
冯语荞虽然身体不好,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娇娇小姐。从小锦衣玉食,没吃过生活的苦。
红薯吃一顿两顿还忍得住,到了晚上,冯语荞看着碗里凉透的煮红薯,人已经开始打哕了。
她忘了农村烧的是柴火,她根本就不会生火,冰凉的红薯难以下咽。
她好想吃口肉啊!
冯语荞不知道是自己馋,还是这身体本来就是馋虫属性,越没肉吃,就越想吃肉。
摸了摸兜里那几个硬币,她知道村里的小卖部在哪儿,这会儿过去买只烧鸡,兴许能赶在游青山之前回来。
打定主意,冯语荞锁上门便往小卖部跑。
早几年村里买东西,都去镇上的供销社。后来村长的儿子读大学出息了,寄钱回来让他在村里开了个小卖部。
村民们买东西,再也不用走几十里山路去镇上.........
冯语荞火急火燎跑到小卖部:“村长,要一只烧鸡,多少钱?”
“三块六。”游青山结婚的时候,村长来送了份子钱,还帮忙张罗了一下,自然认识冯语荞是游青山媳妇儿。
见她来买烧鸡,十分惊讶:“今天是什么日子,小游让你来买烧鸡.........?”
自打游青山家遭了难,那小子过得节俭,存里人尽皆知。
大过年都舍不得吃口肉,有一分就攒一分。攒的那些钱,还没捂热,就全拿去还钱了。
游青山过得苦,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催账,除了姓黄的。
冯语荞脸一红,没好意思说是自己嘴馋,连忙道:“我想给游青山改善改善伙食,天天吃红薯没营养。”
说完,冯语荞便低头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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