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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选集穿成作死女配,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

余晚晚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霍明川沈溪是《穿成作死女配,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余晚晚”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多了。”“你小子胡说什么呢。”“本来就是,王寡妇坏蛋,欺负我妈,还想要抢走我们挖的野菜。”这小子,还挺记仇呢!沈溪揉了下国庆的脑袋,解释了句,“国庆还小,你别那么凶。那孩子,先跟着你,我跟娘去镇上。”“自行车在这里,你骑车去。”洋车子的确是个好物件,骑车去镇上的话,也快,又方便……沈溪看......

主角:霍明川沈溪   更新:2024-05-12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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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选集穿成作死女配,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精彩片段


看到沈溪后,霍明川扬眸,“你咋来这里了,还带着国庆和葡萄,家里有啥事儿?”

沈溪抿嘴,说道:“咋的,我没事儿就不能来了。”

霍明川顿了下,接着咧嘴笑了起来。

“咋不能啊,你来,我最欢迎……。”

沈溪笑骂了句,听你贫嘴呢!

这才说道:“我跟娘去镇上赶大集,家里要买点针线啥的。俩孩子的衣裳也破破旧旧,我想着买块料子,给他们做两身衣裳。”

“成,你们去。对了,屋里的抽屉里还有几块钱,你带在身上……,抽屉锁钥匙就在窗户下。”

霍明川,还藏私房钱呢?

“我见李主任的侄女穿的那个裙子不错,你也买一个……。”

李主任就是村妇女主任的李菊香。

而她的侄女,就是王寡妇……

沈溪还没说呢,岂料听到国庆声音不大不小的说:“爸爸,我妈妈比那个王寡妇漂亮多了。”

“你小子胡说什么呢。”

“本来就是,王寡妇坏蛋,欺负我妈,还想要抢走我们挖的野菜。”

这小子,还挺记仇呢!

沈溪揉了下国庆的脑袋,解释了句,“国庆还小,你别那么凶。那孩子,先跟着你,我跟娘去镇上。”

“自行车在这里,你骑车去。”

洋车子的确是个好物件,骑车去镇上的话,也快,又方便……

沈溪看着霍明川:“那你还用吗?”

“你把孩子都给我了,我还能干啥去?下午我再去县城,你先用。”

沈溪二话不说,利索的将洋车子推走。

看着妈妈骑车离开,葡萄和哥哥俩人,眼巴巴的,像是亲妈不要他们了似的……

“跟爸爸去里面玩。等暑假开学,让你们也读书去。”

这俩孩子,得送学校去了。

不然,他们忙的时候,都顾不上他们。

霍明川带了俩孩子入了大队部的办公室,老书记还在里面坐着,抽着旱烟。

“明川啊,你说的这个重新开始烧窑的事儿,我觉着不行。咱们现在搞开荒不是挺好的,烧窑干啥,费功夫。”

“老书记,这个事儿,我是跟您说一声。烧窑这事儿,咱得干。至于谁家要买砖,咱们多出去走走,成安县那么大,盖房子建造宿舍的,肯定不少。 我估摸着,不会赔钱……。”

老书记姓王,跟李菊香的丈夫,他们是一个宗家的。

因为霍明川是被转业他自己要求来这里的,又因为霍明川是唯一的党员,他自然而然的就顶替了老书记的位置。

这三年来,但凡霍明川想干点啥事儿,老书记永远都是阻止。

霍明川也摸索出来了,他想干的事儿,只要符合当下行情的,那就能干。

不能只听一辈子没走出这乡下的老书记的话。

国庆是小,可却很聪明,他察觉到了张爷爷在跟爸爸吵架。

“张爷爷,烧窑可以挣钱,有人会买砖的。烧窑挣钱,大家都可以分钱,这样就可以吃肉了。”

霍明川看了一眼儿子。

他都没想到,国庆会说出这样的话。

真不愧是他的儿子。

“老书记,您听听,这道理连一个三四岁的孩子都懂得,您咋就想不明白呢!”

老书记脸一黑,拿着烟枪砰砰敲了两下。

“我老了,我半退不退的,现在是你当家了,我管不着了……。”

说了一通酸言酸语,老书记背着手,离开了大队部。

霍明川敲了下儿子的脑袋,面带称赞。

“国庆你小子懂的挺多啊。”

国庆仰头,脸带傲娇:“妈妈跟奶奶说的,我听到了。妈妈说,只要爸爸你挣钱了,我们就可以吃肉了。”

“吃肉,大块的吃。等爸爸挣钱了,让你们跟妈妈都吃。”

葡萄瞪着水汪汪的眸子,“爸爸,还要奶奶吃,姑姑吃。”

“爸爸,奶奶说,还有个小叔叔呢……。”国庆说了句!

霍明川眼神陡然变得冷了下来,“小叔叔会回来,也给你小叔吃。”

霍明川他还有个弟弟。

他当兵没回来的时候,刚十六岁的老三,去跟村里的人到山西挖煤去了。

这一去,都七八年了,还没回来。

霍明川刚回来的时候,就去找了。

找了好多煤矿区,都没找到老三。

大家都想着老三还活着,肯定能回来的。

***

这边,沈溪与婆婆李凤兰,骑车到了镇上,车把上挂着几个小篮子。

沈溪手里提着俩,就怕被人瞧出来是去卖的,所以沈溪还往篮子里放了一些杂草,有人问,就说是去镇上供销社买点鸡蛋用……

婆媳俩将自行车锁好,来回在街市上逛了三圈。

最后还是沈溪,带着篮子,背着人,将篮子换了出去。

不过东西不多,换了一些鸡苗,以及半篮子的梨。

“娘,镇上不好卖。我想着,过两日咱们去县城一趟,肯定好卖的。”

除了篮子,还有筐子,都是实用的。

可以装一些蔬菜,粮食,都能用。

但在镇上的集市根本就卖不动,加上市场管控的严格,沈溪基本上没卖到钱,不过,好赖换了个吃的。

“已经不错了,这七八只鸡苗,养大了能下不少蛋呢。”

沈溪一想也是,知足常乐。

转悠一圈,沈溪没舍得花钱买雪糕吃,倒是给俩孩子买了两个烧饼夹牛肉。

烧饼便宜,三分钱一个,可牛肉就贵了,夹了五毛钱的。

看的李凤兰直呼心疼……

但一想是给孙子吃的,倒也舍得花钱。

“小溪,你也吃一个。”

李凤兰付了钱,先拿给沈溪吃。

沈溪没吃,笑着说道:“算了,还是回家切开,大家都尝尝。娘,咱去扯块布,我想给俩孩子做件衣裳。”

“成啊,我早就想说了让你给孩子做身衣裳,又怕你不乐意。”

原主会裁缝,做的衣裳还挺好看,是因为沈奶奶本身就是个裁缝,沈溪耳濡目染的,学了一些。

碰巧,沈溪也会做衣裳……

前世的她喜欢这些手工活儿,除了做普通的衣裳,她还会做汉服。

“没啥不乐意的,给自己孩子做,有啥不乐意啊。娘,等秋收后,就用家里的布票给你买块料子。”

李凤兰身上的衣服,已经破旧的不成样子了。

真的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胳膊肘,膝盖处,还有屁股后面,都缝了补丁。

沈溪看着都挺心酸的。

她的衣服虽说也是旧的,但却没有像这样补丁摞补丁的。


沈溪被亲的五迷三道,稀里糊涂的,身上衣服被扒光了。

只听到床板咯吱咯吱的响动……

最后一刻,沈溪真的担心,床板会不会散架。

后来,沈溪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觉着脑子混混沌沌的,缓缓睡去。

男人浑身带了一层薄汗,可搂在怀里的姑娘,丝毫没松。

那种滋味,蚀骨,能湮灭一切!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夫妻之间还能这般的和谐。

怪不得之前战友整日嘴上嘟囔着要退伍,转业,说老婆孩子热炕头,甭提多美了。

看来是真的。

真的是美上天了。

睡到半夜的沈溪,突然睁开眼,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奇怪的地方。

周围鸟语花香,碧草柔软,像是极为厚实的垫子,在一片宽大的草地外,则是有一眼望不见头的大海。

沈溪光脚踩在草地上来回走动,在不起眼的地方,有个绿色屋顶的小屋子。

推开门走了进去,发现这是一个仓库。

仓库里没任何东西,不,倒是有些干活用的工具。

在沈溪推开仓库门发现工具的时候,地面上出现一个指引箭头……

沈溪拿着工具,在草地上开挖出两块小地,指引箭头才消失。

听到外面传来声音,沈溪立刻丢下工具,瞬间便回到了现实生活中。

躺在床上的沈溪,内心激动久久不能平复。

空间……

那就是穿越者的法宝,金手指,大宝贝的空间吧!

但这个本该是女配的沈溪,原书上是没写她有空间的,怎么回事?

难道她昨天跟霍明川睡了一觉,就睡出来了一个空间来。

沈溪刚躺在床上没多久,霍明川就醒来了。

“你咋起那么早?”

看着已经醒来的沈溪,霍明川诧异了下。

“昨天晚上你哭着喊着说累,我还以为你多睡会儿。”

“我想起来帮娘烧饭去。”沈溪面带羞赧,侧了下身,低声说着,“你脚还疼吗?”

霍明川动了下脚,眉眼带着欣喜,“不疼了,昨天还疼的厉害,今天竟然不疼了。”

这媳妇儿难不成还是个宝贝不成?

昨天晚上要了她,今天这伤口就不疼了,隐约感觉,伤口像是愈合了。

“不疼也要多躺一天,我要起来了。”

沈溪抓了衣裳,先穿了背心,又套了个衬衫,将头发随意的绑了下。

一头乌黑发亮的辫子,像是绸缎似的。

霍明川盯着她瞧,心里欢喜的很……

他霍明川一介莽夫,能娶了个美娇娘,真是三生有幸。

沈溪穿好衣裳,就且出去了。

屋内的霍明川则是拆开包着脚掌的纱布,检查了下伤口,发现伤口真的不出血了,隐约有愈合的样子。

看来,他身强体壮,伤口都比别人的要愈合的快。

霍明川倒是没往沈溪身上想。

沈溪出门后,李凤兰也带着国庆和葡萄起来了,俩孩子蹲在水井边,正要洗脸。

李凤兰去做饭,霍明心则是在帮忙。

“小溪起来了,昨天还剩下一把面粉,我做点面汤,往里面打三个野鸡蛋。那几个鸭蛋我都用盐腌上了,过段时间就能吃咸鸭蛋了。”

上次沈溪在芦苇荡里捡来的野鸭蛋还真不少呢。

鸭蛋炒着吃味腥,做成咸鸭蛋味道正好。

“成,娘你看着办。”

“腌好了以后,你回城也能捎带些。咱们乡下虽说是穷了点,可吃的喝的地里有,好赖开片小荒地种点,也能富余。听说城里,现在很多都买不到米粮。”

城里的粮食一直属于供不应求的地步。

不然,也不能成千上万的知青下乡来。

这话,沈溪没跟李凤兰较真了去说,索性就听她讲。

沈溪带着俩孩子洗漱。

小地方洗漱用品匮乏,像牙膏,牙刷,都要去省城大商店才能买到。

沈溪就有一把牙刷,都用了半年了,俩孩子肯定是没有的。

沈溪想着,她得赶紧挣钱,至少生活用品得买点啊。

沈溪给俩孩子洗脸,李凤兰将早饭做好。

今日是周六,明日的话知青会休息一天。

不过,现在沈溪已经嫁给霍明川了,休息不休息的,无所谓了。

因为霍明川脚受伤的缘故,没让他出去,让他在家里歇着。

沈溪还特意让国庆和葡萄在家里看着他。

既然霍明川说了,沈溪可以不出工做事,沈溪倒是没再去瓜田。

她去了知青点,沈溪跟宋燕是表面闺蜜情,实际关系不好。

反倒是一直关系看似不好的于晓丽,对沈溪很不错,没啥坏心思。

于晓丽之所以对沈溪好,还是因为在插队的时候,于晓丽半道儿上崴脚了,耽搁了吃饭的时间。

沈溪打好了饭,自己又嫌弃是杂面馍馍,吃不下去,就把干粮给了于晓丽。

于晓丽心里一直记着恩情。

于晓丽刚吃完饭,刷好食盒,正要扛着锄头出去,看到沈溪在门口站着。

“沈溪,你、你是来孙志强的?”

“不是,我是来找你的。”

沈溪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了,就因为知青大院里有孙志强,沈溪才没进去。

她倒是不怕啥,就怕霍明川知道了,又要揍人!

在来知青点之前,沈溪都不知道。

原来上次霍明川打了孙志强一顿,对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要不是老支书在,怕是这个事儿要闹到乡政府去了。

“你找我?啥事儿啊?沈溪,我当初就劝你,不喜欢霍主任的话,就别嫁给他。你看看你现在,生了俩孩子,想要回城,岂不是更难啊。”

当初沈溪嫁给霍明川,就是想让霍明川给她弄个回城的机会。

谁知道,沈溪会一下子生了俩孩子。

现在想走,肯定是走不了。

“我现在暂时不想回城了。咱们在这里干了那多年,回城也不过就是安排个工作。我想着,以后找了机会读书。”

“算了,我不跟你说这个了。晓丽,你不是有个表哥在省城的吗?你能让他帮我捎带一些牙刷肥皂吗?你放心,这个钱我会出的。”

于晓丽有个远亲表哥,家是南城省城的,但他的工作却安排在了县铁路。

于晓丽插队的时候,那个表亲表哥还特意来了一趟,关照了下于晓丽。

沈溪当时也吃了于晓丽表哥给的几块糖呢,记忆尤深。

于晓丽立刻说道:“可以啊,不过,可能要等一两周了,我表哥一个月回家一趟,他是技术岗位, 很少时间回家的。”

“这个没问题,你写信的时候,将钱给我一起邮过去。”

于晓丽答应着说好。

说完话沈溪跟于晓丽一同往外走,还没走两步,瞧见后面追来了一个人。

正是被霍明川揍了一圈的孙志强。

“沈溪,沈溪你等等我。”

孙志强跑到沈溪跟前,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

“我爸妈已经帮我找了关系,我秋收后就能回城了。沈溪,你想回城吗?”

沈溪看向孙志强,冷声说:“我回城不回城跟你没关系。”

孙志强也低了声音带着丝丝威胁:

“沈溪,你别忘了你家里成分不好,你跟霍明川离婚跟着我,我就带你一起回城。我爸妈有关系,肯定能帮你的。霍明川还不知道你家庭成分的问题吧,他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嫌弃你。”

“你也不想想,霍明川现在的身份,他老婆的家庭成分很严重,他知道了后,肯定会跟你离婚。”

沈溪眸子陡然变冷:“孙志强,你威胁我?”

“我没威胁你,我说的是实话,现在你跟我走,是最好的选择。”

孙志强话刚说完,沈溪抬腿,踹在了他的腿上。

厉声呵斥,“孙志强,我告诉你,你再敢到我面前来,我就去告你对我耍流氓。”

流氓罪可是很严重的,孙志强一听,当下就怂了。

对着沈溪的背影无声骂着,泼妇,嫁给了霍明川那个莽汉后,就成了泼妇。

其实孙志强不是想娶沈溪,只是想得到她。

毕竟沈溪先跟孙志强认识的,他连沈溪的小手都没牵到。霍明川却睡了沈溪。

他是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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