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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争霸曹凡曹操全文+番茄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咔嚓”一声,野兔...

主角:曹凡曹操   更新:2025-05-19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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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曹凡曹操的现代都市小说《汉末争霸曹凡曹操全文+番茄》,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咔嚓”一声,野兔...

《汉末争霸曹凡曹操全文+番茄》精彩片段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

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

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

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

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咔嚓”一声,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直接毙命。

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

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拼命的吮吸起来。

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着这个方式,硬生生的撑了下来。

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他才放下了野兔,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

不过忽然,他就停住了动作,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

“嗯?”

他耳朵微微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大约在几百米外,有一队人走了过来,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

“人!”

终于看到人了,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来,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

很快,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

“你是什么人!”对方冷声喝问,是北方方言,还能听懂,不过敌意十分强烈。

他也愣住了,对面的的确是人,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

他已经数过,对面一共有14个人,11个男人,3个女人,其中,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面黄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但是如今的社会,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

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行为艺术?

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一手指长?而且还用弓箭,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

另外一点就是,他这个地方很奇怪,他连续找了好几天,走了上百公里,竟然没见到一个人,没见到一条公路,和蒙古包,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到处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他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是汉人!不是匈奴鞑子!那就好!”

对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汉人?匈奴鞑子?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

他能看得出,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就是那个中年汉子,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爷,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诉我你们什么人,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直接就跑了过来,直接就自报家门:“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他们冲进了城里,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呜呜!”

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鞑子劫掠?杀汉人?这……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

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面色缓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这位兄台,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你这样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里有大军守护,有飞将军镇守,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但还是太危险了!再说晚上还有狼群,万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问道:“年轻人,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儿胡从,字运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

“高顺!公子好名字!”胡从夸赞道。

高顺都无语了,这名字还好?

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随便取的,说是顺口!

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等醒来,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烂。

上身基本全部毁坏,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

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

关键是,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全身脱力严重,比较虚弱。

还好,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至少,还活着。

朔方、九原,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听说过,可是他感觉很荒谬。

如果对照现代地图,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都在内蒙古境内,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简直让人眩晕,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给我吃点肉吗?”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再次开口问道。

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

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

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

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

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笑道:“兄台既然会射箭,随便用就是!”

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

弓制作的很粗糙,不过,力道很强,弓弦用马鬃制成,凑合能用。

高顺抽出一支箭,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看到这一幕,果断低头,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高顺也皱眉,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箭支就钻地了。

继续!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

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弹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会用,准头太差,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

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

就这样连续四次,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强劲很多。

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简直飞速!

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小河边,总会有很多猎物的。

时间不长,他就再次回来了,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兄台,你……简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

满眼碧绿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匈奴鞑子、飞将军、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


火已经生起,在一个临时挖出来的土坑里燃烧着,上面架着一个瓦罐,里面有被处理过切碎了的兔子肉,已经能闻到肉香。

“高公子回来了啊!”胡从开口问候,称呼都变了,他的态度已经变的有些尊敬了,因为之前高顺练箭的情形他们也是看在眼里的,就算不懂也看出来高顺的进步是多么巨大,毕竟连黑娃都已经极为尊敬了,这足以说明问题。

高顺笑笑将手上的兔子交给阿福去料理,也将弓箭还给黑娃,略有歉意道:“抱歉,刚才有一支箭被损坏了!”

黑娃连连摆手道:“不打紧,高兄客气了,一支箭而已,回头我再做些就是了。”

高顺大大方让众人都感觉很亲近,在这种缺少食物的情况下,他一连送出了两只兔子跟大家一起吃,这简直就是救命之恩。

就算用的是黑娃的弓箭,那也是人家跟黑娃两个人的交情,可不是跟所有人的。

毕竟谁也不欠谁的,危难时候能帮一把,那就是大恩。

一顿饭吃完,大家都熟络了不少,高顺也了解了这些人的大致情况。

那个借给他弓箭的叫黑娃,27岁,是个猎户,穷苦人家的孩子,家人早死光了。

旁边的那个同样带了一把刀的少年,是他的堂弟,叫阿福,两人出去打猎,结果家人这次死光了,他们躲过了一劫,最后两人杀了三个匈奴兵,一起救下了这十二个人。

胡从是一个酒楼的账房,今年42岁,但看起来像60岁,那两个小孩子是兄妹两个,男孩叫小六,女孩叫小七,父亲是朔方城里的一个什长,被匈奴人杀了,都是黑娃他们从城里逃出来时顺手带上的。

至于其他人,都是凑巧被黑娃两人救的,不然只怕也死了。

另外,高顺从胡从口中得到一个让他震撼莫名的消息:现在是中平四年,黄巾军刚刚被灭一年多时间。

汉朝末年!

高顺被雷的外焦里嫩,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他竟然来到了汉朝末年,历史上一个即将开始的精彩纷呈,瑰丽壮阔,英雄辈出,但却异常凶险的三国时代。

他曾今的职业素养让他很快保持了镇定,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在一个山上跟着师父修行的孤儿,不过师父刚刚过世了,他也就想要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这个理由倒是没让人怀疑什么,他继续打探消息。

“胡老,你们说的九原城里有飞将军镇守,匈奴人不敢gongzi前来造次,那这飞将军到底是谁啊?”

高顺刚刚已经说了他没外出过,胡从也不意外,解释起来,顿时豪气顿生:“飞将军,姓吕名布,字奉先,武艺高强无人能敌,手上一杆方天画戟出神入化,直杀的匈奴鞑子抱头鼠窜,尸横遍野,只要听到他的名号,匈奴鞑子就没有不怕的。因此,九原城根本没有匈奴鞑子敢去骚扰。”

高顺再次震惊,他竟然听到了一代战神吕布的名字,活的!

记忆里的《三国演义》上面的片段和上学时学到的那些历史资料开始慢慢跟自己眼前的现实重合,他竟然要见到吕布了。

作为一个军人,吕布的威猛和睥睨天下的那种威势自然也是他的追求。

休息了大约两个小时时间,众人体力上恢复不少,胡从看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快些上路,早一日赶到九原城,就早一些安全了。”

众人上路,草原上没有路,众人只有根据大致的方向向东走,这让高顺心头酸涩,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苦啊,这么赶路,搞不好迷路了都不知道。

不过,如今有了他在,至少不会走错。

一下午时间,众人才走了不到十五里路,眼看天色渐暗,众人于是找了一个土坡下,准备过夜。

不过他倒是开了眼界了,为了挡风沙,黑娃和阿福用武器在土里挖了一个坑,人躲进去,可以避免被夜间的猎食者发现,避免发生危险。

高顺也照做,给自己挖了一个,试了试,除了泥土潮湿一些,的确很适合躲藏。

等众人安顿好,天色已经暗淡,草原上的风呼呼的吹过,带起一阵呼哨声。

有夜鸟啼鸣,还有远远传来的狼嚎,在空旷的原野上肆意飘荡。

就这样过了一夜,天色微亮,高顺就被一阵动静惊动,泥土里传来剧烈的轰鸣声。

高顺赶紧爬上土坡查看,只见远处草原上一队骑兵冲锋而过,迅疾如风,马蹄踏的草原都在轰鸣作响!

“啊,这是匈奴鞑子!”黑娃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高顺仔细看过去,果然,这些人的穿着跟眼前这些人的服饰相差很多,手上都带着弯刀,他们的骑术都很好,一边骑马还一边嚎叫,如同一群野狼。

黑娃低声怒骂道:“这帮龟孙子,肯定又是去哪里杀人了,你看他们的马上都挂着人头,那是他们的战利品!”

听到这话,高顺赶紧再看,的确是人头,很多还偶尔飘飞出一滴殷红的鲜血!

看到这里,高顺陡然胸中燃起一股怒火,他想要杀人。

他曾今是就是战士,并不缺乏杀人技能,但,那都是杀一些敌人和罪犯,就算之前听说了匈奴鞑子劫掠的事情的时候,也,没多少怒气,因为他总是当做历史故事来看的。

可是现在,他有些忍受不住了。

不过,他很清楚,这些人都骑着马,速度很快,他根本追不上。

而且,他如今也不能让这些人发现,不然面对这些人,用冷兵器作战,他必死无疑。

忍!

他们趴在草丛里,看着那些匈奴兵急速远去,然后赶紧启程赶路,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走出三四里的时候,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温度也升高了不少,至少感觉不到凉了。

“你看那边!又有匈奴人来了!”黑娃忽然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黑娃指的是南方,地平线上,一团黑影慢慢向这边过来,但速度不快,似乎都在步行!

只能先藏起来了,被发现了可能就是全军覆没。

办法很简单,挖坑!

挖一个浅浅的坑,自己趴进去,有荒草遮蔽,很不容易被发现。

不过高顺却一直注意着这队匈奴人动静,然而,等这队匈奴人来到一里外的时候,他却是陡然血气上涌。

难怪这些家伙都走的慢,原来他们是押送俘虏和抢夺来的物资的。

整个队伍规模并不大,有三十人左右,三辆大车,用牛拉着,上面是各种东西,有粮食,家具物品,押送的匈奴兵一共15个。

但俘虏,全都是女人,被用绳索一个接一个的串起来赶着走,看那服饰,就是高顺也能明白都是汉人。

他开始想起来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历史上匈奴人劫掠的资料了,好东西都抢走,男人都杀了,女人都带走,这就是他们的习惯。

“黑娃,把你的弓箭给我!”高顺直接吩咐,没有商量的意思。

“啊,高公子,您要干啥,这么多人,打不过!”黑娃劝解,其实他也气发疯。

“放心,我有把握!”高顺不容分说。

高顺冷笑:“哼,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要看能不能打得过才出手的!”

“拿来!”


黑娃虽然并不情愿,但还是将自己的弓箭给了高顺。

高顺便快速朝着另一个另外一个个方向爬了过去,他不能让战斗波及这些普通人。

最后,高顺在一个稍微低洼的地方停了下来,准备伏击这一队匈奴兵。

300米……200米……100米……

慢慢的,双方的距离靠近了,对方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或者说,对方根本没想过有人会伏击他们,毕竟这里是草原上,几乎没有过单个汉人伏击他们整队匈奴兵的事情发生,他们只关注远处有没有大队的汉人军队。

高顺昨天练习弓箭的时候,早就试验过,这弓箭射程很弱,最多只能射出30米远,也就是说,有效杀伤,必须在20米以内,不然难以击杀。

他在等,如同草丛里的一块石头,背上还被他盖了厚厚的草,看上去很不显眼。

50米了,这个距离已经很接近了,后面不远处的黑娃都感觉自己的手心里直冒冷汗。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碰到的这个人这么镇定,起码他不具备!

30米,已经进入弓箭射程!

20米,高顺还没动,因为对方没发现他,进入射程的仅仅是前方的三个人。

他已经看清楚,这些匈奴兵身上都背着弓箭,明显比他手上的要好很多,相信在他出手的那一刻,这些人也会立刻动手!

15米了。

“嗖!”

一支箭支陡然从草丛里飞出,如同地面射出的一道寒芒,在这极短的距离就准确的刺穿了最前面那个匈奴兵的咽喉。

一箭封喉!

黑娃真的惊呆了,这还是那个昨天第一次射箭才射出十米的人吗?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了。

但事实就是事实,那个匈奴兵一声不吭就倒了下去,从马上坠落。

那人旁边两个人竟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神中有些茫然。

于此同时,第二支箭已经射出。

再次倒下一人。

终于,其他的人反应过来了,猛然一声怪叫就响了起来。

但也仅此而已,高顺已经从草丛里站了起来,对着那个人就一箭射出。

那人之前没发现高顺的位置,因此这一箭必然躲不过,当场毙命。

高顺立刻飞扑过去,同时,将手上的弓箭往身上一套,冲向了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匈奴兵尸体。

冲到近前,一把抓起那人身上的弓,来不及取下对方身上的箭壶,他就抓了一把箭支过来,插进了自己身上的箭壶。

接着,他马上张弓搭箭,用新得到的战利品就对着后面一个举刀冲来的匈奴兵射出一箭。

他也不去看结果,马上一个侧滚翻,闪身躲开两米多远,再次半跪而起,又是一箭射出。

马上有人惨叫落马。

至此,十五名匈奴兵已经有五人阵亡,后面的黑娃都看傻了。

眼看对方有人要冲过来了,后面还有人搭弓射箭,他已经来不及射箭,干脆将手中弓箭一把套在身上,伸手就从陆战靴里拔出了自己的匕首向着一辆牛车冲去。

“嗖嗖嗖!”刚刚躲开,三支箭矢就射中了他刚刚的位置,只可惜,这里已经没有了人。

“啊!”忽然,一个人猛然一声惨叫,抱着自己的一条胳膊就倒了下去,他的右臂已经被高顺一刀斩的垂落了下来,手上的弯刀直接掉落。

高顺从马腹钻过,之间一道黑影闪过,他已经到了那匹马的旁边,一把就抓住了那人的脚腕。

力道猛然爆发,那人就感觉自己脚腕好像被一把铁钳夹住一般,根本挣脱不开,直接被拉下了马来,紧跟着一刀寒芒闪过,那人的脖颈直接被削断一半,软软掉落,鲜血直接染红地面和青草。

高顺刚刚就发现,这些匈奴兵的马上竟然没有马鞍,他不太明白这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这东西,还是匈奴太落后了,但不管怎样,这对他来说是可以利用的一点。

这一次,他直接夺过了那人手上的弯刀,左手持刀,右手持匕首,宛若一尊战神,直接就冲五米外最近的一位匈奴兵冲了过去。

“哇凉!”那名匈奴兵也怪叫一声,直接朝他一刀劈来。

高顺却是并不硬接,微微侧身,刀锋从他胸前十公分处落下,他却是左手弯刀从下向上反向挥动。

咔嚓!

“啊!”

一声极为清晰的骨头断裂声响起,这人的胳膊直接断裂,断臂带着弯刀落在地上。

但他的惨叫没持续超过三秒,高顺右手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划过了他的喉咙

匈奴兵,再亡一人!

对方十五个人,已经七死一重伤,伤亡超过半数。

其他匈奴兵都脸色惨白一片,手都在颤抖了,他们除了在战场上,何曾面对过这种煞神啊。

就是那些被俘虏的女人们也都忘记了惊呼,全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惊呆了,脑子里根本忘记了思考和其他一切。

但那些匈奴兵也不傻,单个人明显不是高顺的对手,就一起朝他挥刀杀了过来。

高顺好不迟疑,自次冲向中间那辆牛车。

他不能直接面对剩下的七个人,那样他也很难活下来,而且他的体力并没有恢复太多,之前的消耗已经让他感觉到了疲惫。

牛车上堆放着各种物品,很高,是很好的屏障。

高顺刚刚躲到牛车另一面,三个人骑着马就冲了过来,刀锋劈在牛车上,不少物品被劈的粉碎。

就在这时,高顺却是猛然一个闪身钻到了其中一人的马腹之下,匕首直接划过那人的脚踝,然后冲向了另外一个人,又是一刀,几乎将对方的大腿切成两半。

“啊!”

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云霄,那个被划伤了大腿的匈奴兵直接坠马落地,在地上痛苦打滚。

高顺本想再伤第三人,但那人明显有了防备,竟然猛踢了一脚马腹,战马吃痛,直接就要飞窜出去。

高顺一看,直接屈膝弯腰,一刀全力砍向了马腿。

“唏律律!”

战马一声凄厉的嘶鸣,直接就倒在了地上,将那人摔飞出去五六米远。

高顺追上去,一刀毙命。

等他回头,剩余的四名匈奴人已经毫无斗志了,脸色惨白的几乎如同白纸,被他这么一看,哪里还敢冲过来,马上就不约而同的打马逃遁。

高顺满脸寒意,收起匕首,扔掉弯刀,取下弓箭就射。

“嗖嗖!”

两支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的刺入两个人的后心,那两人直接滚落下来,不知死活。

至于其他两人,高顺看看距离已经来不及了,捡起弯刀,转头就跳上了一匹在旁边傻站着的战马,骑马狂追而去。

“黑娃,立刻救人,收好战马!”高顺在马上怒吼一声,直接远去。

高顺很生气,他不想放过这十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也许是他把那匹马打的太厉害了,这马竟然跑的出奇的快,甚至颠簸的很厉害,不抓紧马鬃他都要掉下来。

本来还想射死那两个家伙的,但他却是顾不上了,只能追击。

一追一逃出去好几里地了,高顺才追上其中一个,提刀一刀就砍了过去,一刀枭首。

最后一个,好像他的战马更加矫健,速度竟然比这个快了不少。两人之间相差十五米远,他就是追不上。

高顺火大了,直接将手上的弯刀奋力朝那人手背就摔了出去。

“噗嗤!”

锋利的弯刀在那人后背上留下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但并没有让他落马。

弯刀落下时,刀锋划破了战马的后背,让战马痛的嘶鸣不断,竟然发狂了一般向前猛冲而去,将高顺远远甩在了后面。

高顺也是无语,没想到自己没杀死这个家伙还帮了他一把。

眼看两人距离越来越远,高顺也不追了,拉着马缰停了下来,看看前方西北方向一路逃窜的匈奴兵,又看看身后来的方向,调转马头返回了。

半路上,他去收了那匹无主的战马,一起带着,另外还去搜了那个刚刚被他枭首的匈奴兵的身,收获不小,除了几个铜钱,两块打火石,一把弯刀和一张弓和一个箭壶之外,还有一个装了不少劫掠来物品的布袋。

等他返回原来地方的时候,黑娃已经将那些女人们都给放了,众人都在,阿福正忙着将收拢过来是七匹战马栓到牛车上。

看到他回来,所有人都惊喜的喊起来,那些被救的女人们更是泪流满面,直接一个个就跪倒在了前面,一边磕头一边喊着:“多谢恩人救命之人!”


高顺什么时候被人这么跪拜过,赶紧下马将这些人扶起。

等问了一些情况后才知道,这些人的原本是边关的一些村落里的人,那些村落已经被屠戮一空,没有活人了。

高顺也是无奈,心头悲凉。

胡从过来抱拳道:“没想到公子如此勇猛,简直是天神下凡,真乃我大汉之福!”

高顺制止了他的奉承,说道:“这里并不安全,刚才有个匈奴兵逃走了,向前那队人马也许会很快回来,赶紧把牛车上的东西装到一辆车上去,女人老弱都坐牛车,男人们都骑马,尽快赶去九原城吧!”

听到匈奴兵还会回来,所有人都是一惊。

“黑娃大哥,阿福,你们去搜那些匈奴兵的身,他们身上有不少抢来的东西,要是这些人谁的就还给她们,其他的都集中起来,后面处理!”

高顺刚才一战,可谓是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他现在的话,比什么都管用,所有人毫不犹豫就去各自忙活,那些被救的女人们也跟着去帮忙。

很快,不到一炷香时间,三辆牛车上的东西被重新装了一遍,空出来两辆牛车。

刚才被救的女人一共有十三个,加上之前人群里的两个女人和小六、小七两个孩子,坐下去还不怎么挤。

将东西收拾一遍,三个男人自告奋勇去赶牛车,高顺、黑娃、阿福还有另外的四个人一起骑马,剩余人则是有人去牵牛,或者去牛车上挤着,众人赶紧朝着东方赶去。

高顺将原本黑娃的弓还给了他,又分别送了他跟阿福每人一张刚刚缴获的弓,这可比他之前的好多了,让两人都兴奋的咧嘴直笑。

高顺自己也选了一把自己感觉最好的弓,找了一只箭壶,将其中装满箭支,另外找了一把趁手的弯刀,算是自己的武器了。

不过他倒是小看了阿福这些人,竟然连这些匈奴兵身上的衣服靴子什么都给扒光了,最后这些尸体几乎身无片缕。

不过他没有制止,死了就死了了,这不是他曾今的时代,这些人太穷了,身上衣服都破烂不堪,扒光了也属于正常。

“高兄,能不能请求您一件事情?”赶路的时候,黑娃忽然有些扭捏的凑了过来说道。

“什么事?”高顺随口问道。

黑娃马上极为郑重道:“能不能以后就让我跟在您身边,做个马前卒,我保证,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让我抓鸡,我绝不撵狗!”

“噗!”高顺没忍住直接笑了:“你干嘛要跟着我?我都没想过我要干嘛呢。”

黑娃却是极为坚定道:“不管高兄做什么,我黑娃都跟着你,我愿为奴为仆,跟随您的左右,牵马坠蹬,绝不背弃!”

高顺扶额,赶忙道:“我可没想着收仆人啊,一切等到了九原城再说吧。”

黑娃却是顿时哭丧着脸,他觉得高顺是看不上他,太弱了。

但高顺明显小看了他的执着,他刚说完,就听到黑娃道:“我不管,我黑娃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辈子我就跟定您了!”

“咳咳咳!”

高顺差点被自己口水给呛到,顿时满头黑线……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要是一个漂亮的妙龄女子对他说这句话他还会很自豪,可一个虬须大汉对他说这种话,他只感觉浑身发毛。

高顺好容易压下心中的尴尬说道:“呃,黑娃啊,这件事等到了九原城,看看情况再说,我对那里一无所知,今后什么打算都没想好,你先不要随便做决定。等我考虑好了以后的打算,若是到时候你还这么想,咱们再商量。”

听到高顺这么说,黑娃这才高兴起来,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小姑娘一样,竟然有些手舞足蹈起来,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

正在赶路,不合适停下做饭,还好刚才从车上的东西中找到了一些被抢来的饼子,众人都是就着水,分了吃。

虽然高顺对这个时代的生活水平已经估计的很低了,但见到这些饼子,还是感觉自己有些难以下咽。

黑不说,而且很硬,硌牙,简直能当武器砸破人脑袋。

但是看到其他人,竟然都跟得到了什么美味的东西一般,十分开心,很是感慨,心头真的很是怀念曾今的生活。

红烧肉、白面馒头、大白米饭、红烧狮子头、葱花饼、羊肉火锅……

高顺赶紧摇了摇头,清除了这些东西,不能想,越想越饿。

有了牛车和战马,众人的行进速度快了很多,加上有了粮食,各人心里也很是开心,气氛很轻松,哪怕他们都失去了亲人,但这一刻,他们都没有多少悲伤了。

还活着,还自由,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不少人不时看向高顺,眼神里流露出不少情绪,有几个年轻些的女人竟然还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红晕。

高顺却是没空关注这些,他现在是所有人心目中的战神,他得保护他们,他要随时观察周围的动静,防止再次遇到危险。

也不知道是不是临近九原城的原因,那些匈奴兵并没有追来,这让他安心不少。

临近黄昏,他们再次花费了一天时间,看到了远处的一座城池。

城池很雄伟,高大的城墙和箭楼,在草原上很突兀,像是一头凶兽在注视着周围的一切敌人,守护着这一片土地。

“哇,到了!九原城到了!”除了高顺,其他人都喜极而泣。

从这一刻起,他们都不用再担惊受怕被匈奴人抓走或者杀死了!

“什么人!止步!”

临近城门时,城墙上马上有军士大声厉喝。

高顺这才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城墙上有不少军士在值守。

“军爷,我们是从朔方逃难过来的,那边被匈奴鞑子攻破了,请求放我们进城吧!”马上人群里有人大声喊道。

“朔方逃过来的?”城墙上的军士也明显吃了一惊。

“尔等且等着!”

有军士回答一声,就再次没有了声音,不过有好些人看向这里指指点点。

大约等了一炷香时间,城门轰然打开,一队彪悍的甲士冲了出来,人人腰挎长刀,手执铁枪,很是精锐。

为首一人,骑着高头大马,身形很是魁梧,手持一杆长戟,最是威武不凡,年龄也不大,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

刚过来,却是将众人包围了起来,而且举起了手中武器,似乎稍有不对就要出手一般。

“尔等说是从朔方逃过来的?”为首武将喝问道。

胡从从牛车上下来,上前抱拳道:“将军,小人胡从,我等的确是从朔方逃过来的。”

那人却是不轻易相信:“那你们这些战马和一整车的东西从何而来?分明是劫掠所得吧,还有这么多女人,难道她们也能从那边逃过来?”

那人身后一位比普通军士明显穿戴更好一些的军士顿时厉喝道:“尔等到底是什么人,还不从实招来?”

胡从这才反应过来,看了一眼高顺和那牛车上的人和物品后赶紧抱拳说道:“将军明鉴,事情是这样的!”

胡从然后将所有事情说了一遍,却是把那些军士还有那位带队的武将给惊的不轻,纷纷看向了高顺。

“你就是凭一个人杀光了十五名匈奴兵救下这些女人的高顺?”那为首军士问道。

高顺学着胡从的样子抱拳道:“正是,在下就是高顺。那些匈奴兵的确是我杀的,不过我只杀了14人,还有一人因为他的马受惊跑的太快,我没追上,让他给逃了!”

高顺不补充还好,一补充更是吓了众人一跳,不光杀了,还去追杀了,这还真是一位猛人啊。

“且吃我一戟!”

忽然,那为首将领大喝一声,直接就提戟便刺,朝着高顺的面门急速刺了过来。

这一戟没有任何征兆,简直是又快又急,高顺被吓的不轻,瞬间拔出腰间弯刀直接一刀就砍了过去!

“嘭!”

这一刀精准的砍中了长戟,让长戟直接朝一边甩出。

等高顺看向手中的弯刀时,竟发现已经被崩开了很大一个口子,这把刀算是毁了。

高顺黑着脸问道:“将军为何对我无故出手?”

那人却是忽然哈哈大笑道:“哈哈,不错,果然有些实力,难怪能独自杀掉一队匈奴兵,本将信你了!”

“开城门,放人进城!”那人大手一挥,马上周围军士都是收起了武器,让出了道路,也纷纷对高顺投来尊敬的目光。

这时,那将领才对高顺抱拳道:“在下吕布,方才只是一时手痒,想要试探一下兄台身手,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高顺陡然双眼瞪圆:“你就是吕布?”

那人抱拳道:“正是,如假包换,哈哈!兄台可随我进城,布请白酒设宴,为兄台接风洗尘!”

高顺却是愣住了,卧槽,我见了吕布,活的!

其他人也是全部震惊,忽然就纷纷下车下马,在地上跪倒一大片:“拜见飞将军!”


所有人都在跪拜,只有高顺没有,他做不来这种随意给人跪拜的事情,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尊严不容许。

不过吕布倒是也没有介意,而是为看到高顺那种震惊的表情感到一种由衷的满足和自豪感,在他看来,这个人虽然厉害,也是被自己的威名给震慑住了。

“哈哈哈!回城!高顺,随本将进城吃酒!”吕布是个武人,在这边疆之地,民风彪悍,性情豪爽,相对于那些繁文缛节,他更看重实力,而高顺的不跪让他反而有了一种英雄的感觉,对高顺更加高看。

高顺虽然对这种随意跪拜有些不习惯,但他也知道历史上的一些习惯,仅仅看过一眼也就不在乎了,跟着吕布骑马进城。

“吕将军,不知道我们这些人要怎么安排,可有合适的地方让我等安置?”等进了城,高顺看到到处黑漆漆一片,于是问道。

吕布挠挠头想了一下,转身忽然看向身后刚刚从城门带着一队人马过来的一位年轻将领问道:“曹性,城内可有空闲的院落?”

高顺顿时再次吃了一惊,曹性!

又一位历史上留名的人物!

高顺记住他还是因为他一箭射瞎了夏侯惇,箭法超神。

他看过去,曹性如今约莫三十岁上下,正值壮年,长脸,棱角分明,一脸的如同稀疏钢针一般的短须,形象很是硬朗,尤其是一双鹰目盯着人让人感觉是一只秃鹰。

似乎因为塞外的风吹的,曹性脸色有些微黑,一身皮甲,看上去倒是很有威势,一杆长枪提在手中,很是威猛,画面感不要太好!

曹性上前微微躬身抱拳:“禀都尉,马儿街倒是有一处院落,现在尚且空闲。”

吕布点点头道:“那就把那出院子暂且拨给高顺跟这些人居住吧,你让人带他们过去,另外送些吃用的东西过去。”

曹性没直接答应,却是提醒道:“都尉,属下刚才查看了一下,这些人所得财物都是不错的东西,按照惯例,可一半没入公库的,还有这些战马,都是难得的好马,还有三头牛……这个该当如何?”

高顺听到这话顿时心惊,没想到这里还有这样的规定,入城就直接没收一半财产,这就是门槛费啊,只是这门槛费实在有些高了,跟打劫没区别了。

吕布看看那满满一牛车的货物,也是眼睛发亮,尤其是看向那些战马的时候,眼睛更是闪闪发光。

吕布想了想,看向高顺道:“高顺,按说这些东西是你从匈奴鞑子手中夺取来的,就是你的战利品,本都尉不该抢夺,不过这九原城中,每日养兵,耗费巨大,尤其是战马,更是极为难得,还望莫怪,就当是本都尉欠你一个人情,这些东西,你留下一部分,其余的,交给本都尉吧!”

高顺心里有些火大,这吕布好霸道啊,曹性才说按照规定只要一半,他这一开口就想要全部了。

不过看看周围的这些军士,想到他们坚守这里的确也是不容易,再说自己如今在人家屋檐下,为这些东西得罪了吕布这等杀人不眨眼的人物,还真不值得,看了看那些脸色发白的逃难人说道:“既然吕将军看上了这些东西,那在下也不敢不从。不过,在下还有一个请求。”

吕布点点头:“你说!”

高顺道:“将军,这些人都是逃难来的,已经是身无分文,刚刚到九原城,日后还需要生活,还请将军容许,把车上的那些粮食和衣物、被褥这些东西给他们留下,七匹战马,在下想留下三匹,其他四匹和剩余的东西都交由将军处置吧,另外,希望将军准许,让这些人在找到生计之前,暂时能一直住在那个小院里,不要让人欺负!”

听到这话,吕布顿时哈哈大笑:“就这个啊,好说,你身手不错,要马也是应当的。另外,我看你身后那二人似乎比普通人强不少,你要了三匹马还是想给你身后那两个人吧?本都尉准了。就如你所说,留下粮食衣物被褥之类,还有三匹战马,其余物品全部充公,院子以后就给你们住了!”

高顺心里一惊,这吕布观察好细致啊,竟然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打算。

既然吕布都这么说了,众人自然都没话说。

这可是飞将军吕布,强大无匹,纵横草原,坐镇一方的存在,谁敢反对!

而且这些物资都是高顺抢来的,算是个人资产都不为过,人家自己都答应了,他们还能怎么样。

事情商量妥当,双方都很满意,曹性却是很意外的多看了高顺几眼。

高顺再次看向吕布道:“将军,这些人还需要安顿一下,另外,这身上都是灰土,准备回去收拾一下,不然实在有些失礼!”

吕布笑笑:“呵呵,没想到你还是讲究人,行,你就去带人安顿吧,本都尉正好还要去巡查一番,回头再让人去请你!”

双方告辞,吕布带人去四处巡查,曹性却是带着十来个人个人留了下来,亲自带高顺前往马儿街的院子。

行走中,曹性骑马过来,跟高顺并排,似乎对他很感兴趣,淡淡问道:“高公子好本事啊,竟然一人独杀十几人匈奴鞑子,实在让曹性佩服。”

高顺也意外,曹性这等历史留名的人物竟然亲自找他套近乎,这要是能给他那些战友吹嘘一番,这都能吹一辈子。

“哪里,曹将军谬赞了!”高顺还不熟悉曹性,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打交道,只好谦虚一句。

曹性却是马上摆手道:“高公子抬举了,我就是一个别部司马,并非什么将军,不可胡乱称呼!”

高顺并不太了解汉代的军官制度,既然曹性这么说,他只好说道:“抱歉,之前也没有请教,还望司马见谅。”

曹性微微一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开始询问高顺之前的一些琐事,高顺心里笑笑,这曹性不简单,竟然借着闲聊的功夫想要探听他的出身,看来还是没对他放下戒心。

高顺再次将自己编出来的身份说了一遍,又随意聊了之前厮杀的事情,那院子也就到了眼前。

院子不是很大,但也有300来平米,一共有七八间房子,大小不等。

虽然很破旧,但高顺已经很满意了,至少不用再钻泥坑了。

“高公子可还满意?”曹性笑道。

“满意,一切还要多谢曹司马了!”

两人相互客气,那边黑娃已经带人进去四处去收拾房间和院子,而曹性的手下也已经去分牛车上的物品了。

大约两炷香后,也就是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样子,一切妥当,曹性带着充公的物品满意的离去,院子里留下了食物和衣服被褥等一些东西,当然,还有三匹战马,至于那三头牛和车,那可是高档劳力,自然充公。

小六子终于有机会跟高顺说话,有些委屈道:“高叔,他们把咱们的好多东西都带走了!”

小七也跟着愤愤不平道:“他们是坏人!”

高顺看到黑娃等人也脸色复杂,笑道:“别多想了,一些身外之物而已,至少大家命还在,也有了容身之所,那些东西,以后还是可以再想办法获得的。大家应该也都累了,都去收拾一下,先弄点饭吃,早些睡吧,人多房少,大家都将就一下。另外,你们也自己考虑一下日后的打算!”

他不是这些人的保姆,虽然能救他们,但却没义务养着他们,也没那个能力。

“黑娃,你去把三匹马安顿好,阿福,你给我找个盆子什么的,看看哪里有水,我想洗个澡!”

高顺吩咐着,众人也就各自散了,这里女人不少,胡从主动安排,分出几波,收拾房屋的、做饭的。

后院里一间最大的房间被留给了高顺,这是胡从的意思,也是所有人的想法,这的他应得的。

看到这些,又想到吕布,高顺叹口气,果真是阶层感分明的社会!


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

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

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

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

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

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

“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

“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

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一跳,自己没怎么着她呀,怎么就哭上了呢。

青奴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道:“公子可是看不上青奴这乡野村姑?若是公子看不上青奴,那青奴只怕唯有一死了。

青奴自知姿色平庸,不过青奴还未成婚,还是完璧之身,因为爹爹和哥哥早亡,发髻只是为了不被人欺负才挽的。

现在,青奴只身一人,无依无靠,若是没有公子护佑,只怕没几天就要沦为他人玩物。

青奴不懂其他,只知道公子是好人,青奴无以为报,如今只剩这身子还算清白,愿意跟随公子,终身为奴为婢侍奉公子,还望公子垂怜!”

高顺也是内心感慨,这个世道,普通人很难活,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更难活,可是他如今也不知道以后会走什么路,他真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其他人。

“唉,我理解你的心思,不过我连自己以后会怎么样都不知道,你却是要跟着我,今晚上的事情你也看到了,若是那飞将军吕布为我不满,直接便呢个杀了我,你跟着我,万一有事,只怕也只会跟着枉死!”高顺劝说道。

青奴却是很坚定:“青奴虽然粗鄙,但也知道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日后必然有大造化,青奴别无他求,只求跟在公子身边,每日铺床叠被,洒扫庭院,过个安稳日子。

青奴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饭,公子之前救了青奴已是再造之恩,本不该妄想,但青奴想活着,还请公子怜惜。

若是哪天死了,青奴亦无怨无悔,起码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看着青奴似乎有种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的意思,让高顺也是扶额不已。

我自己都没多少自信呢,你倒是很有信心啊。

不过高顺不得不说,这个青奴比其他女人有眼力,有心机,看到自己被吕布热情接待,就决定要投向自己,也算是一种聪明。

不过他并不怪她,这种社会,女人地位极低,想要啥生存只能依附于某个强大的男人,青奴的做法只是为求活,无可厚非。

高顺答应了,没再赶青奴出去,不过他也没当着青奴的面脱衣服,他不习惯。

他让青奴背过身自己脱了衣服进了浴桶中坐下,才让青奴转过来。

青奴给他搓澡,动作很轻柔,很生涩,手指都在打颤,明显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高顺没有制止,正如青奴所说,一切都有代价,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欠谁的,既然别人要靠他活着,自然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而青奴的代价,就是她的身体和这一条命。

享受着舒服的热水澡,和美女的按摩,高顺也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事情。

三国演义他很喜欢,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有个跟自己同名的人,就是吕布的手下大将,命运似乎就是安排他从这个起点开始。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他忠的,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而不是某个个人,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他,拒绝!

要忠,也是别人忠于他,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

他很清楚,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也对吕布忠心耿耿,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甚至到最后,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

不过这里危险重重,出行也很不方便,找人靠嘴,出行靠腿,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

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比如去益州,去荆州,或者去江南,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

青奴很有眼色,没有打扰高顺,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然后就守在一边,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

她虽然见识不多,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顺直接睡着了,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

胡从很用心,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但换上后,起码能挡住肉了,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头发除外。

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穿上也不碍事,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

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更是他曾今的回忆,带着念想。

时间不久,门外胡从就来敲门,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

高顺直接出门,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

看见高顺出来,那人立马躬身抱拳,很是尊敬道:“高公子,小人牛二,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

在这边城,实力就是硬道理,你强大,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兵器对于战士来说,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哪能随便弄到,想作假都不行,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这就是实力。

“嗯,辛苦你了,走吧!”高顺点点头。

一路上,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

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问了不少情况。

原来,这九原城,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文官是有,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

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一文一武,武将是曹性,官职是别部司马,文官是魏子恒,掌管钱粮,也处理日常政务,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

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干脆扔给这位。

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二曲为一部,设军司马统御,也称为别部司马,千人一部,由都尉统御。

不过这里是边城,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也就是说,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

对于人马,吕布抓的很紧,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看来对于吕布,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

适应,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在这里,他必须学会适应,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还有这个时代,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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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府,现在已经是吕布的府邸。

厅堂之上,吕布高坐正堂,两边分列三五张案几,所有人或跪坐或盘坐席位,均是气宇轩昂。

高顺跟着牛二进来,吕布马上起身相迎。

“高兄弟到了,就等你了!哈哈,开席!”吕布大笑一声,大手一挥,马上有婢女仆役送上美酒和佳肴。

高顺入席,看了一下,所谓菜肴也大多是些肉类,反而蔬菜倒是很少,这对他来说,算是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粗糙的酒宴了。

不过想想也是,在这边疆苦寒之地,牛羊肉居多,蔬菜……还真不多。

倒不是种不出来,这个时代的草原地带,水草丰茂,土地肥沃,想要耕种还是很容易的,但是一来经常打仗破坏,另一个就是这个时代很多蔬菜还只能算是野草或者野菜,或是没有传入华夏,要不就是还没有被人发现,能食用的种类的确不多。

不过高顺也不是太在乎这些没能吃饱就行,肉类对他来说更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

吕布将入席的几人都给介绍了一遍,又把高顺的战绩讲了一遍,顿时人人吃惊不已。

高顺看了一圈,这里他只认识吕布、曹性两人,还有四五人并不认识,有两个是武将,还有四十来岁的文人,这便是魏子恒。

也许是觉的可能会被高顺看轻,吕布补充道:“高兄弟可不要小看魏文书,他虽然只是文书,但他精通算学,可是这里掌管钱粮的要员,九原城的钱粮用度都由他掌控的,平日里城中政务也基本由他来处置!”

听到这话,那魏子恒也马上抱拳谦虚:“都尉大人谬赞了,在下也不过是在朝廷信任新的主簿前来之前代为掌管而已,以后还是要回去专管府库的。”

不过话说的很谦虚,但那神色却是带着几分鄙夷众生的倨傲。

吕布摆手道:“子恒休要谦虚,你只不过是差了一个人命文告而已。”

高顺心里冷笑,不就是会算算术嘛,我六岁的时候也许都比你强!

不够他的神色却是落入到了那魏子恒的眼里,不由的冷笑,就要说话。

不过吕布这时候说话了:“高兄弟来的迟了,理当罚酒三杯!”

马上就有一位婢女过来给他倒满了一杯酒。

高顺倒是不担心,举杯闻了一下,发现酒味很淡,顿时又是微微一笑,直接就喝了,那婢女再倒酒,他再喝,如此连续三杯。

吕布高兴,马上就这样招呼一起喝酒吃肉,场面倒是和谐。

只不过那魏子恒却是不时投过来一种冷冷的目光,曹性将一切看在眼里,也不会知道处于什么原因,竟然借着上来敬酒的机会小声提醒:“高公子可不要小看了这魏文书。说是文书,但是权利可不小,因为这里人少,读书人更少,能够懂得算学的就更少了,因此他虽然是挂着文书一个不入流职位的人,却是掌管着钱粮用度的大权,如今吕都尉连政务都人给他了。可以说沉重的一分一毫都是从他手上过,你若是得罪他,少不得被他为难!”

高顺闻言,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看到他这样子,曹性也不多说了,等他们碰完杯,果然那魏子恒举着酒杯就过来了。

魏子恒说道:“方才听闻吕都尉讲述高公子的战绩,的确惊人,魏某实在佩服,不过刚才听到魏某会算学的时候,高公子似乎极为不屑,难道高公子也精通算学不成?”

高顺笑道:“魏文书可能是想多了吧,我可没意思。不过算学倒是懂得,不知道魏文书有什么见教?”

魏子恒陡然瞳孔一缩,他没想到这个高顺竟然敢接茬,于是很是挑衅的说道:“既然如此,高公子可否再此给吕都尉和诸位展示一番?”

“怎么展示?”高顺没想过出风头,不过别人跑来踩自己,那可不行,直接针锋相对。

魏子恒道:“简单,在下出题,公子若是能够全数破解,便是公子更强,魏某甘愿拜公子为师!”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个赌约不可谓不重。

不过高顺却是摇摇头道:“这样不合适,我可没有收徒的打算,你这年纪太大,在下担心受人非议。”

高顺的话说的很难听,瞬间让魏子恒的脸就铁青起来,僵在原地,下不了台。

魏子恒冷声道:“看来这位高公子自认是满腹纶巾,有通天彻地之才,魏某不才,愿与高公子比试一二,还请吕都尉准许!”

魏子恒这话带着讽刺,也是直接将两人彻底对立起来,气氛瞬间紧张。

吕布是武人,与人拼杀是家常便饭,但还没见过文人比试的,也来了兴趣,笑道:“哈哈,没想到高兄弟通晓算学,也好,那就比上一场,也让我等武人开开眼界!”

高顺闻言洒然一笑,看向魏子恒道:“也那不知道魏文书想要如何比啊?”

魏子恒眉头一挑道:“那自然是相互出题,等答出对方的题,又能不被对方答出自己的题就算胜!”

高顺摇摇头:“不好!完全是浪费时间,再说也显示不出魏文书的才华,不如这样吧,想必九原城每日也有不少钱粮方面的账目,不如将本月的账目拿过来,我二人一起计算,先完成,并且准确者为胜,如何?”

高顺也不想得罪这人太狠,毕竟可能自己还要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的,只要两人算的都对,就算是平手,大家都有台阶下,皆大欢喜。

但这话听到魏子恒的耳朵里,就是另一种意思了:“这高顺要抢他的饭碗!”

魏子恒顿时心里心里大怒,连脸上笑容也不装了,直接冷声道:“好,那就让魏某领教一番高公子的才学!”

事情发展的有些意外,曹性皱眉,但吕布却是眼前一亮,马上道:“好,那就马上去取来本月钱粮账目,现场验算!”

吕布当然高兴,这里人才太少,这个魏子恒因此而对他也有些不敬,时常露出倨傲,他不傻,以前没收拾他,只是因为没人替代,但如今要是高顺能够替代,那最好不过。

高顺可是刚来这里,没有根脚,在吕布看来,这才更好收服!

很快,一堆账目送来,足足一大捆,全是竹简,摆了整整一张案几,把五六个军士累的气喘吁吁。

为了公平起见,吕布让他们二人单单以粮草为对决项目进行比试。

高顺随便翻了两本,发现这个时代的计数单位他不太懂,比如石、斗、斛、升、斤、钧,仅仅翻了几页就发现这么多的计量单位,他都不懂这些换算关系,有些懵。

那魏子恒见高顺面露难色,顿时心里冷笑,叫你装,等会让你当着众人的面出丑。

不过他把面子看得太重了,不过高顺可不是,当场就问:“在下对算学也是仅仅知道一些,不过这些计量的石、斗、斛、升如何换算,还要请教一下。”

听到这话,众人都是感觉自己眼前一黑,都想当场对高顺破口大骂了,你连计量换算都不懂,你还敢说你懂算学?还敢应战?

吕布都不想说话了,连曹性直接想要捂脸。

魏子恒先是一愣,接着差点没笑的躺到地上满地打滚。

好半天,魏子恒才止住笑道:“咳,高公子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啊!”


不过魏子恒还是把计量的兑换进制说了一遍。

十斗为一石,一百二十斤为一石,五斗为一斛,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十升为一斗。

高顺总算搞明白了,顿时无语,这个时代的计量单位还真是乱啊,忽然想到秦始皇当初统一度量衡,看来也是实在感觉无奈才做出的改革吧,换做是他,他也要改。

麻蛋,太乱了,二进制、十进制、十二进制、还有四进制的,简直了!

不过,这么一来,他就没问题了,只要搞清楚了这些换算进制,他算算这些账目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这些账目都是流水账,倒是很容易看,不过实在有些乱啊,比如这里是一笔昨天的账,下一条又是十天前某人借走还回来是账,真是很杂,完全没有章法。

不光如此,古人行文没有标点,这实在是一种让人头疼的事情,你看书还要学会断章,不然就看不懂。

高顺翻看账目,眉头仅仅皱起,带着苦笑。

但魏子恒跟众人看到高顺这副模样还以为他是不会了,只是脸上挂不住不想认输而已。

曹性出来打圆场道:“都尉,今日天色已晚,不如改日再比?”

吕布正要开口,那魏子恒好不容易死找到了一个长脸出风头的机会,哪里会放过,马上拱手道:“都尉大人,作为账房,这些账目熬夜盘整也是经常的事情,不如今夜就此一并做了!”

听到这话,高顺看着他,你这家伙真不要脸啊,你自己都说了应该经常熬夜盘整的,你怎么这个月到现在了还没做?

高顺见魏子恒坚持,马上一笑道:“也好,那就今夜把这些都算完吧,算完的喝酒吃肉回去歇息,没算完的就一直到算完为止!”

吕布顿时大笑:“哈哈哈,好,两位勇气可嘉,那今夜本都尉就陪着二位,看谁先算完。”

比赛立刻开始。

反正账目竹简很多,各人随便拿一卷开始,各人算好的放一个位置,然后可以取别人的过来计算,有专人帮忙。

没有纸张,魏子恒用算盘,高顺不用算盘,而是问吕布要了一块木板,直接拿着毛笔在上面做了一个简单的表格,然后,按照日期、事项,入库、出库、应付账,应收账等等项目,用现代会计知识做了一个统计表出来,剩下的就是填写内容和数字,然后每天结存。

魏子恒则是一边摆好各种东西,还让人送来了毛巾清水,一副要打持久战的样子。

看到高顺在木板上画了一个表格,他都看不懂了,众人也都是来了兴趣。

不过他也没看多少就开始了自己的账目计算。

高顺根本不管他,只是叮嘱帮忙的军士不得把他的东西放乱,还有就是那边魏子恒算完一卷就给他拿过来放在另外一边。

表格建好,高顺也开始进入了正题。

只是当高顺在表格中写下一连串的阿拉伯数字的时候,这些人一个个全部蒙圈了,彻底不明白高顺在画什么符文,若是给他换上一身道袍,说他在画符做法,配上他那个性的短发头,绝对没人会怀疑。

高顺可不管这些人怎么看,自己只顾着自己的账目,随着数字一个个的填入表格,熟练度也快速提高,速度越来越快。

等到高顺已经计算完十卷竹简的时候,那边魏子恒才看看算完一卷,看到高顺放下的十卷竹简,却是后背冷汗直冒。

他忽然感觉,要遭!

他看不懂高顺的那些鬼画符,但是他能知道高顺刚才指定的算完的账目放置位置上已经有了十卷了,在看看自己手中刚刚算完的一卷,真的不能淡定了啊。

不过,他不会这么容易认输:“算得快有个屁用,谁知道你算的对不对,要是胡乱涂抹,那只是误人误己,钱粮大事,出错可是要掉脑袋的。”

他可不信,自己干了十多年了,还会不如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魏子恒的脸色也在不断变差,不是累的,而是被气的,因为高顺那边算完的账目越来越多了,案几上堆起来的那些账目就剩下两三卷就要被高顺全部算完了,至于他这边,仅仅算完了三卷而已。

一个时辰之后,高顺停了下来,还没结束,剩下一卷没完成,因为还拿在魏恒的手上。

“高兄弟可是算完了?”吕布也有些吃不准了,感觉事情有些突破自己的想象了。

高顺摇摇头:“没有,还差一卷没算!”

众人哪里还不清楚他差的那一卷就是被魏子恒拿在手上的那一卷了,而此刻的一块木板已经变成了三块木板,上面秘密麻麻写满了数字。

曹性眨眨眼睛,端起酒杯和酒壶走过去对高顺道:“高兄弟先歇一会,喝口酒!想必也累了!”

高顺于是过来跟众人喝酒闲聊。

整整又过去了半个时辰,魏子恒才心烦意乱的将那一卷账目放下了。

吕布眼睛一亮,问道:“魏文书可是算完了这一卷了?”

魏子恒点点头,看着那堆高顺算完的账目有些不想说话。

高顺笑笑,走过去,拿起最后一卷竹简,然后再次将一个个数字写进表格里,最后,在表格下面写下了一个数字,直接放下了毛笔。

“完了?”吕布问道。

“完了!若是这账目没有漏记的话,本月入库粮草应该是三千一百二十三石三斗四升,支出了一千八百七十八石五斗三升。不过,刚才,这账册中有两笔账两笔账重复记入了两次,也就是说,多计入了两笔,而且都是支出的粮草,两笔一共是十八石四斗八升,两笔重复账目分别是初三和十二,初六和十九重复计入,也不知道是失误多记入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高顺淡淡的说道。

高顺说的说的很平淡,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个小问题,但是听在吕布等人的耳朵里却是立刻就变成了震撼,脸色陡然一变。

若是重复计入,如果是失误还好,但是若是故意的……那就是有人在贪赃枉法,中饱私囊!

而魏子恒陡然脸色大变。

“都尉大人,这兴许……是在下失误了!”魏子浑身汗如雨下。

曹性却是忽然说道:“都尉,月初时,刺史府那边来公函,可是说了要给咱们本月调拨三千石粮草的,而三天前最后一批已经送到,全部都已经查收入库,但现在账上却只有这些,少了足足将近4四百石粮草,这其中怕是有问题!”

必然有问题,连账目都不够,那实际库存就更不用说了。

“明日查库!”吕布陡然说道,双目寒光四射。

此话一出,那边魏子恒更是面色苍白,如同白纸一般,额头上冷汗直冒。


魏子恒想不通,这家伙怎么就会发现这事情了,难道就因为画了那些“符文”?他难以想象。

曹性轻声问高顺:“高兄弟确定没有算错?”

高顺淡淡道:“如若不信,吕都尉可找人重新计算!”

吕布自然也看出了魏子恒状态变化,脸色阴沉至极,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看向魏子恒,大厅中空气温度陡然降低,连空气都要凝固了一般。

“魏文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少了这么多粮草,几百石粮草,这绝对不是个小数目。你该当如何解释!嗯?”

魏子恒直接就承受不住,噗通一下就跪倒下来:“都尉大人饶命!小的……一时鬼迷心窍,小的错了,大人饶命!”

吕布双目闪过寒芒,直接就拔出了腰上佩刀,眼看就要一刀砍下魏子恒的头颅。

高顺忽然抱拳道:“吕都尉息怒,可否先将这人收押,容后处置?”

此刻不光是吕布、曹性等人惊讶,就是跪在地上的魏子恒也惊讶了,他想不出来高顺为什么会替他求情。

吕布转头看向了高顺,表情缓和了许多,问道:“高兄弟大才,只是我等有眼不识泰山,若不是高兄弟,我等都不知道要被这蛀虫贪走多少粮草。贪墨之罪,立斩不饶,而且,此人刚才多次出言冲撞与你,为何你还要为他求情?”

高顺笑笑道:“冲撞倒是无妨,几句话而已。但几百石粮草不是小事,到底是去了何处,不妨等查明了在做处置!”

吕布陡然反应过来,马上点头:“高兄弟所言甚是,这贼厮定然不是一个人,应当还有同伙,曹性,此事交给你,带下去严加审问,等招出同伙,来,一并处置!”

但高顺却再次对曹性抱拳道:“曹司马,且不要害他性命,也许还有用处!”

这句话一出,等于直接保住了魏子恒的小命,就连魏子恒也不知道是该恨高顺还是该骂他了。

吕布没继续问,直接点头:“就依兄弟之言!”

出了这样的事情,大家也都没喝酒的心思了,直接散场了。

仍旧是牛二带着几个随从把高顺护送会马儿街的院子,他对高顺是越来越佩服了。

当晚青奴就来侍寝,高顺也没拒绝,他也需要一个舒缓压力的地方。

而已许是这些天神经绷得太紧累坏了,高顺第一次没按照自己养成的习惯一大早醒来,等到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看见青奴还没醒,忽然想到昨晚的事情,他不想惊动她就准备自己起床。

没想到被他一动给吵醒了,看到他要起床,马上就要爬起来伺候他梳洗,只是看着青奴两腿走路有些不对劲但坚持要伺候他的样子,高顺也感觉很尴尬,有些自责昨晚太粗暴了一些。

不过青奴似乎很坦然,反而现在没了羞涩的感觉,就好像一个晚上就成熟起来了。

高顺搞不懂女人为什么会这么奇怪,不过他也不回去多关心这方面的事情。

等他跟青奴出了后院时,院里所有人都其刷刷的看了过来,他们瞬间明白了两人的关系。

所有人看向高顺的目光倒是没多大变化,但是看向青奴的目光却是复杂了很多,尤其是那些女人的,有羡慕和祝福,也有妒忌和怨毒的,不过青奴没有多少怯场,微微低头直接迎着目光走了出去。

“高公子早,想必也饿了,厨房有饭,是王嫂做的,我这就叫人去拿!”胡从走过来轻声问道,身体微微前倾,抱拳行礼,那样子俨然一副仆人做派了。

“那多谢胡老了!”高顺很客气,但没拒绝这种事情,他看的出,胡从已经准备依靠自己来生存了,而那位主动做饭的王嫂想必也是一样。。

其实胡从的目的跟青奴一样,都是为了活下去,只是行为方式不同,但都是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他又看了一眼正站在门口一副守卫的黑娃,估计也是真正做出了选择了。

一位十四五岁的小丫头端着饭菜在厅堂里摆好,然后就在一旁静立等候起来,明显是婢女的角色,高顺记得她好像叫春芽。

高顺微微点头,明显,这几人都是聪明人,很快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角色,并很快进入。

其实他很赞同,大家谁都不欠谁的,既然要得到某种东西,那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才合理,这就是社会。

吃完饭,胡从禀报道:“公子,还有一件事,早上吕都尉派人过来,说是准备请您去一起查库的,但听说您还没起来,又说不用了”

高顺很特别的看了胡从一眼,对方则是将头再次向下低了一点,他都敢肯定,胡从肯定跟对方说了青奴在他房里的事情。

“行,我知道了,你们都自己去忙吧。如果自己有去处可随时离开,只要回来跟你打声招呼就行!”高顺随口说道。

青奴、胡从、黑娃、王嫂、春芽,他们都做出了选择,而且都很合适,他接受了,至于其他人,也都会去找自己的出路的。

“哦,对了,小六小七他们呢?刚没看见。”高顺问道,他对那两个小孩子还是很喜欢的。

已经要离开的胡从转过来回答道:“阿福要出去看看外面情况,他们两个跟着去了,这两个孩子挺机灵的!”

高顺听的出来,这是胡从向他求情,希望留下两个孩子。

“嗯,知道了,以后他们出去叮嘱他们注意安全,别跑太远!”高顺也顺口回道,意思很明显,高顺是接受了两个孩子继续跟着他活命了。

“是,多谢公子!”胡从的态度愈发的恭敬。

……

傍晚。

九原城西南角城墙下,便是粮仓,整个城内的粮草都囤积在此处,也是九原城的命脉所在。

平日里到了这个时间,这里除了守卫都几乎没多少人,但今天却是人声鼎沸,四处忙碌,好几百人还在不停的四处奔忙。

吕布一身铠甲,骑着一匹大宛马,威风凛凛,在所有人中总是那个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进入仓库,主持查库的曹性赶忙迎了上来道:“都尉!”

“曹性,现在情况如何?”吕布一脸严肃问道。

曹性面色陡然复杂起来,叹口气道:“都尉,还未全部盘点清楚,不过大致情况已经掌握,现存粮草仅有两千百石左右,军饷十一万钱,布匹……”

吕布陡然脸色大变,整个人杀气腾腾道:“怎么会只有这么点,少了这么多?”

曹性也是浑身一颤,他这个硬朗的汉子此刻面对暴怒的吕布也是心惊胆战,赶紧道:“这钱粮府库一直都是魏子恒在管理,而且时日已久,只怕他早就……”

吕布陡然一把将曹性提起扔出三丈远,怒声道:“魏子恒,好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枉我这么信任他,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他竟然胆敢私吞这么多,给我查清楚,对他严加审问,一定要搞清楚哪些钱粮到底去了哪里!”

曹性赶忙爬起来抱拳:“是!大牢那边田午已经审了一天了,想必也应该快有结果了!”


(发现一些错误,已修改。)

晚间,太守府。

往日里这里歌舞升平,酒香四溢,欢笑阵阵,但此刻这里却是异常肃杀。

吕布黑着脸坐在主位上,怪眼扫过下面站着的每一个人,让所有人都心底冷汗直冒。

扫视一圈,吕布看向众人道:“今日查库,我们的粮草竟然无故缺失上千石,军饷少了十余万钱,其余种种都有缺失,也就是说,我等的钱粮最多只能支撑三个月时间!”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是猛然大惊,这要出大事啊!

“田午,那魏子恒审讯结果如何?”吕布看向边上一个略显瘦憔但长着一双鹰目的汉子道。

田午马上抱拳回答:“禀都尉,魏子恒已经招了,这些钱粮的去向已经查明,供状在此,请都尉大人过目!”

说着便从怀里掏出一份竹简送上。

只是吕布一听这话却是猛然怒视田午,空气陡然寒冷起来。

曹性猛然大惊,赶紧一脚踢过去,将田午给踢的翻到在地:“废什么话,还不赶紧说!”

曹性恨不得抽死这混蛋,明知道吕都尉识字不多,也厌烦看书,你还让他看这些供状?你是找死呢,还是找死呢!

田午猛然警醒,后背冷汗瞬间就出来了,赶紧一骨碌爬起来道:“都尉,小的该死,那魏子恒已经招认,那些钱粮被偷偷送去了异族手中,给了鲜卑人。”

“竟然将视同贼寇,还送钱粮资敌?”吕布几乎发狂,吼声如雷。

“是!”田午混迹行伍也十余年了,按说也是胆大心狠之辈,但是面对吕布却是兴不起半分的反抗之意,反而是战战兢兢:“那魏子恒招供,他有个叫魏兴的亲戚叛逃去了鲜卑,只是他早年举孝廉成了做了官,但后来天灾人祸的家里人就活不下去了,正巧张角等人起事,并州、河北大乱,鲜卑人趁机南下劫掠,魏兴也就趁势带着族人叛逃,如今魏兴已经在鲜卑站稳了脚跟,并被鲜卑单于封为千夫长。

但魏兴部下人数不多,到如今也仅有数百余人,加上妇孺和收拢的一些各族人手也就两千人左右,在大青山中立足。他们两个联络上之后,魏子恒就开始偷偷转运钱粮供给魏兴,让他发展势力,从第一次开始至今已经足足有半年时间了,魏兴借此不断收拢叛逃各族人,如今部落也已经发展到了近四千人!”

田午一连串说了一大堆,顿时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这小小的文书竟然做出了这等大事,实在吓人。

吕布怒吼连连:“将那魏子恒给我押来,明日一早,本都尉就要将他五马分尸!以泄心头之恨!”

看着暴怒的吕布,众人都是打了一个寒颤,不敢吱声。

曹性看着吕布欲言又止,有些焦急。

吕布忽然看向他问道:“曹性,你难道是那魏子恒同党?还想要替他求情?勾连异族,罪无可恕!”

曹性陡然被这话吓的不轻,连忙跪下道:“曹性对都尉忠心耿耿,绝无二心!更是与那魏子恒没有半分关系,只是刚刚想起来一件事,故而有些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因此犹豫。”

“何事,说!”吕布冷声道。

曹性马上道:“都尉,昨夜将那魏子恒收押之时,高顺曾今向都尉求情,不要伤了魏子恒的性命,您已经答应……”

“混账!他高顺算什么东西!一个逃难而来的家伙,就凭着有几分本就是也想要胁迫本都尉?”吕布勃然大怒。

曹性眼中厉色一闪,接着道:“都尉大人息怒,曹性是想,这高顺来历不明,他所说自幼在山中长大,难不成是在这大青山中?只怕他未必说的是实话!”

吕布面色阴沉,陷入沉思。

鲜卑,本是附属于匈奴的一个族群,后来匈奴被汉朝历代征伐,最终被击溃,分裂成为南北两部,南匈奴投降大汉,然后被准许移居长城以内,为大汉养马和守卫边疆。而北匈奴则是远遁漠北,鲜卑则是趁着这个机会急剧壮大,占据了城卫空白区域的原本匈奴区域大草原,开始重复当年匈奴的行径,时常南下劫掠边民财物,逐渐成为大汉的边患。

吕布猛然一惊,看着曹性道:“你的意思是说,高顺有可能是跟着魏子恒一伙的?是叛逃异族中的汉人?”

曹性却是马上摇头道:“属下不敢往下定论,但有这种可能。”

“若是他们是同伙,为何要一来就揭发魏子恒?”吕布皱眉道。

曹性目光闪闪,停顿了一下道:“也许,是他们内部出了问题,另外一部分人想要替代魏兴,但魏子恒掌握了送出钱粮的大权,想要上位的人或许是想先掌握钱粮吧!”

吕布凝神思索,被曹性这么一说,他还真的感觉这可能性极大,陡然寒声道:“众将听令!”

“末将在!”曹性眼神中带着喜色,立刻同众人一起抱拳听令。

吕布陡然寒声下令:“曹性,田午、方奎,你们每人各带300人,将高顺那小院给我围起来,一个飞虫都不要走脱!”

“是!”众人齐声答应。

正坐在院中陪着小六小七玩闹的高顺猛然感觉一种心悸的感觉,他陡然大惊。

这是他对危险的一种本能反应,曾今多次救了他的命,可是他想不通现在为何会有危险,这里可是九原城啊。

难道是有大批匈奴鞑子来攻城了?

高顺豁然站起身来,快步的走向门口。

只是还没当他走到门口,就见阿福从门外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脸色惨白一片,大喊道:“公子,公子,不好了,我们被大批兵马包围了,黑压压的,不知道有多少人!”

“怎么回事?”高顺脸色瞬间难看至极,看来他的预感就是这个了。

如果想要逃,这些人马对他来说,问题不大,但如今他可不是一个人,这院子里算上他可是有28个人呢,只怕他一走其他人定然命运悲惨无比。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出来吕布为什么要对他动手,难道之前的都是假装出来?明明昨晚才帮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一边想着,他一边就去打开了门,果然,街道两边都是快速涌过来大批的人马,手持长枪长矛,杀气腾腾,这些长久跟匈奴人和鲜卑在草原上较量的士兵,杀气爆发出来,就是见惯了生死危机的高顺也是一时间头皮发麻。

“那就是高顺,快,不要让他跑了!”陡然一声大喝从左边人马里传出,是为首的一个人。

高顺陡然看过去,竟然是曹性,这位一直对他表现的很友好的汉子。

高顺目光微微一眯,他没有逃,就看着那些人狂奔而来。

院子中的其他人也都被惊动了,都是惊恐的挤到高顺身后。

黑娃脸色惨白,赶紧来问道:“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胡从也是被吓的全身颤抖,嘴巴哆嗦,想说什么却是说不出来,小六小七更是赶紧躲在王嫂和青奴的身后。

高顺回头看了一眼众人,摇摇头道:“你们都退后,回到房间去,不要随意出来!”

高顺说完就静静的站在这里,盯着另外一边骑着高头大马而来的曹性。

“曹司马,可是高顺或者这里的哪个人犯了什么法,为何带领这么多人包围我等?”高顺沉声问道。

曹性冷笑一声道:“高顺,你私通异族,图谋不轨,吕都尉已经下令,要将你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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