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了,我应该是扔外头了,我当时太慌了,真的好害怕,我有些记不清了,因为打过他后,他挣扎着动了一下,我就被吓到了,我不记得了,真的不记得了。”
我捂着脸,痛苦地轻声啜泣。
王新宇再次问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他杀了我的女儿盈盈,他让我们的女儿去陪村里的男人,我的女儿才五岁,她才五岁啊!
我不让,他嫌我挡他财路,就要杀我,我带着盈盈跑回房间躲了起来,再出来时,他就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
两位警察对视了一眼,有些难以置信:“你是说,村里的男人……对,就是你们想的那样,是村里的一位刘大姐牵的线,她专门干这个,她也能从中捞油水,虽然钱不多,但大山里的人又能赚几个钱呢?”
“所以你就杀了他?”
“我没有杀他,我真的没有杀他,我只是想打得他下不来床,这样他就没法把盈盈交给村里的男人了,真的,只是想教训他。”
两位警察蹙眉:“那男人的尸体又该如何解释?
剩下的尸块呢?
你扔哪儿了?”
我瑟缩着,一副被吓坏的样子:“我不记得了,我真的不记得了。”
警察见我这样,也没再多问,只是让我再回忆一下案发经过,有什么补充的随时说。
紧接着,我被带回了案发现场,警察找到了滚落到沙发底下的啤酒瓶子,也找到了被我扔到草堆里的斧头,上面还残留着罗万力的血液。
虽然找到了一些证据,但真相依旧迷雾重重,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开,比如,罗万力的残余组织究竟被扔到了哪里?
一个女人真的能用一把斧头把人砍成那样吗?
一个人就算醉得再厉害,感受到疼痛,只要没有一击毙命,必然会反抗,可现场却没有任何反抗痕迹。
更奇怪的是,一个人被剁成那样,周围邻居竟然毫无察觉,这一切真的合理吗?
无论警察怎么问,我都装作精神失常的样子,说话颠三倒四、胡言乱语,再严密的询问也有结束的时候,连续一周的审讯后,他们终于完成了笔录。
这本是一起因家暴引发的惨案,只是凶手手法太过凶残,再加上我是风头正盛的煎包店老板,不少食客怀疑我是不是效仿电影,把丈夫的碎肉放进煎包里。
一旦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