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不过了?
那时候,我爹说我庸俗。
阿昇一向是很能干活的,话少劲儿大,一个顶六个。
鸡长得快,一个季节便可以出栏,爪子将地薅得秃秃的,松松的,可以种些花椒树。
更重要的是可以借此看看城中的食肆酒楼,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像将军上战场前,总要摸排地图。
每个送货的傍晚,牛车摇摇晃晃地从城中返回村里。
车碾的印子,还有阿昇的后背,都让我觉得安心。
无论我走多远,我的根在灵水村。
村里的花果鸟兽是我安身立命的基础。
回去的路上我看见村口里正的宅子,不自觉坐起身走了走神。
到了没人的地界我又趴上去,却发现变得硬邦邦。
我锤了锤他的胳膊。
阿昇反常地不说话。
我看向他显得冷硬的侧脸,突然有片刻惊惶。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在心底承认我很需要阿昇了,他的一言一行我都开始揣摩。
如果他离开——我支起了脊骨,凭借自身的力气坐在车后。
到山上时,天色已晚。
阿昇去放好牛车。
我站在原地等着他,扬起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阿昇,谢谢你。”
他等着我再说,可我就是这样沉默拧巴的人。
“攸宁,我们是夫妻。”
他的眼里有千言万语,我却不愿再去揣测,将旁人的心思置于心上,是一件很累的事。
我已经做了十几年,不愿意再做了。
我看向他,心里想的是,如果你觉得我不好,也不用忍受我。
夜里我们相背而眠,谁也没有多说。
我更不愿意阿昇因为夫妻名分或者什么恩情,而留在这样的我身边。
在某个清晨,阿昇真的走了。
他用我教的字,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短短几句话。
最后一句是:“娘子,我要去考试,若一年未归,不必等我。”
我看完冷嗤。
“谁会等你,我明天就去把我们的婚书卸了!”
拿起来再看,心想,果然如此,情有可原。
无人能忍受我太久。
又看了一遍,我起身去翻银子,发现他只带了十五两银子去京城,气得我把他的衣服全部塞到箱子底下。
还看,我举着他的袖子擦了擦眼泪。
最后看了一遍,我愿他得偿所愿。
13他走之前不知道何时抽出的时间,安排好了赶车和打扫的人。
除了夜晚无人给我暖脚,我的养鸡生活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