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苏牧沈云初的现代都市小说《商贾赘婿,吃尽天下!小说》,由网络作家“云何梦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韩小六心里又多了一个担忧,连连倒吸凉气。苏牧悠然饮了一口酒,抬头看向热闹的街市。整条街市两侧的路边摆满了摊位,许多挑着担子的小贩在沿街叫卖,无数路人走走停停,在摊位前挑选着心仪的东西。路中央两辆马车缓缓驶来,行人纷纷退让到两侧,匀出了中间的青石板路。马车到了小酒肆前,突然戛然而止,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厮跳了下来,紧接着一个俊俏公子也下了马车。苏牧微微一怔,还没开口,那俊俏公子就对着他挑眉一笑。来人正是女扮男装的程青凝,另一辆马车上下来的却是程烬。程青凝扮成男子后近乎似妖,便是苏牧跟她比起来也差了不少,一下马车就引来无数路人侧目,更有几个花痴女子上前往她手里塞上荷包,随后捂着脸跑开。苏牧也算开了眼,原来大魏的女子如此开放,竟然敢当街求爱。...
《商贾赘婿,吃尽天下!小说》精彩片段
韩小六心里又多了一个担忧,连连倒吸凉气。
苏牧悠然饮了一口酒,抬头看向热闹的街市。
整条街市两侧的路边摆满了摊位,许多挑着担子的小贩在沿街叫卖,无数路人走走停停,在摊位前挑选着心仪的东西。
路中央两辆马车缓缓驶来,行人纷纷退让到两侧,匀出了中间的青石板路。
马车到了小酒肆前,突然戛然而止,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厮跳了下来,紧接着一个俊俏公子也下了马车。
苏牧微微一怔,还没开口,那俊俏公子就对着他挑眉一笑。
来人正是女扮男装的程青凝,另一辆马车上下来的却是程烬。
程青凝扮成男子后近乎似妖,便是苏牧跟她比起来也差了不少,一下马车就引来无数路人侧目,更有几个花痴女子上前往她手里塞上荷包,随后捂着脸跑开。
苏牧也算开了眼,原来大魏的女子如此开放,竟然敢当街求爱。
程青凝无奈的笑了笑,将荷包丢给身后的丁香,走到苏牧的桌前,一手拿着折扇,合手作礼道:“苏兄,别来无恙?听说你......”
小样儿,装的挺像,苏牧内心一阵腹诽,随即起身合手回礼:“多谢程兄挂念。”
韩小六急忙起身让开座位。
程青凝毫不客气的坐下,微笑看着苏牧。
程烬来到桌前,却是嘴角直抽,生怕苏牧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程兄这是......?”
苏牧见到这姐弟俩,忽然想起自己在程烬手里赢来的字据,心里有点小愧疚,不过他没有存什么不良心思,只是想以后用那份字据换程烬的一次相帮。
“近日聂大家从京城来了临湖,在京城时我便与她相熟,正要去醉仙楼见她,没想到赶巧在这里碰到了苏兄。”程青凝美眸闪闪回道。
醉仙楼,号称临湖第一酒楼,是达官显贵、风流名士们寻欢作乐的地方,传闻在醉仙楼里,两个人对饮半日需要花费百两金子,可以说是一处名副其实的消金窟。
那里不是苏牧这种普通人能去的地方,苏牧也只是有过耳闻,他连醉仙楼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只是应付着点了点头。
程烬忽然问道:“苏兄可听说过聂大家?”
“苏某平时足不出户,没有听说过。”苏牧摇了摇头,其实心里已经猜出了个大概,既然被称为大家,必然是在京城很出名的女人,就是不知道是色姬,还是歌姬,又或者是词曲大家。
程烬睁大眼睛,惊讶道:“聂大家色艺双绝,大魏谁人不知!苏兄竟然没听说过?”
苏牧闻言向后一靠,倚在椅背上,笑眯眯的看着程烬,说道:“程公子不妨说来听听。”
“苏兄不知,聂云笙号称......”程烬一下来了兴致,正要跟苏牧高谈阔论一番,旁边的程青凝突然狠狠瞪了他一眼,吓的他急忙闭了嘴。
三人约莫聊了大半个时辰,程家姐弟才起身告辞。
程烬有心请苏牧一起去醉仙楼,却被程青凝瞪眼制止,她似乎很不希望苏牧去那种场合。
程烬一头雾水,无奈的上了马车。
苏牧看着马车离开,轻轻笑道:“这个程烬倒是妙人.....”
“姑爷,那位俊俏公子,看着好像是女的啊!”韩小六好奇的道。
苏牧没有理会这个后知后觉的蠢货直接离开。
“姑爷要去哪......”
韩小六急忙追上。
......
临湖城,河坊街,沈家绸缎庄。
“姑爷,这里就是咱家的绸缎庄。”
韩小六指着一处商铺的牌匾说道。
沈万德答应了临湖知府林摅的条件,回来后便着手准备变卖家产。
绸缎庄就是第一个要处理的产业。
此时沈家绸缎庄门外已经立上了一块转让的牌子。
苏牧点了点头,抬脚走了进去。
“今日本店不营业。”苏牧刚进门就被店铺伙计伸手拦住了,伙计看到苏牧身后的韩小六,紧接着又问道:“韩小六你怎么来了?”
韩小六脸色一沉,怒斥道:“马成,你瞎眼了吗?这是大小姐的夫君,是东家府里的姑爷。”
“狗屁姑爷!”铺子里五六名伙计都看着苏牧,眼神中却露着深深的恨意。
马成脸色冰冷的道:“哼!就是因为他,害得东家要将绸缎庄贱卖,他来这里做什么!”
“这里不欢迎你。”
“东家有他这么个姑爷,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干啥啥不行,砸人饭碗倒是干净利落。”
“你怎么还有脸来这里。”
其他伙计也是怒视着苏牧,话里话外充满了敌意。
绸缎庄易主,这些伙计面临失业,心中的怨气正无处发泄,此时见到苏牧哪里还会有好话。
韩小六一下怒了,“你们敢对姑爷无理,谁给你们的胆子?”
“如果不是因为他,绸缎庄就不会被贱卖,东家就不会把我们辞退,他砸了我们的饭碗,凭什么还给他好脸色。”
马成恶狠狠的瞪着苏牧。
“你们这是要造反......”
韩小六被气得够呛,正要破口大骂。
“小六。”苏牧出声制止了韩小六,看着几名伙计道:“我可以向你们保证,绸缎庄不会卖。”
“你骗谁呢!真当我们傻吗?”
“东家现就在里面跟人商议,你说不卖就不卖吗?”
苏牧闻言皱了皱眉,他赶过来就是怕沈万德卖掉绸缎庄,没想到他动作会这么快,这事也怪他,昨晚没有将自己的计划告诉沈家父女。
“小六带路。”苏牧冷声道。
韩小六急忙上前带路。
沈万德在里面的房间与人商谈出售的价格,正在紧要关头,却见苏牧推门走了进来。
“贤婿怎么来了?”沈万德疑惑问道。
“岳父,你心太急了,不用卖掉绸缎庄。”苏牧直接道。
坐在沈万德对面的是一位锦衣华服的中年人,听到苏牧的话,立刻变了脸,起身质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沈掌柜既然无意出售,何必请我前来?”
苏牧的话让中年人很气愤,此时做生意都讲究一个诚信,谈了一半突然说不卖了,才让他言辞这样激烈。
“李掌柜莫要动怒。”沈万德急忙出言安抚对方,又对着苏牧问道:“贤婿,你......”
苏牧合手一礼道:“岳父,此事因我而起,为官府建三圣庙的事我自会想办法,您无需如此着急卖掉绸缎庄。”
李掌柜一甩袖子,嗤笑道:“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你说出如此大话,就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沈掌柜可要想清楚了。”
“贤婿不可逞强。”沈万德也觉得苏牧太自大了,沈家来建三圣庙和十座廊桥都要变卖大部分家业,他身无分文怎么可能做得到。
苏牧看着李掌柜,淡淡一笑,“劝你趁早收起趁火打劫的心思,沈家的任何产业都不会卖。”
官府与沈家的商定的事虽没有向外宣布,但还是有不少人知道内情,商人的鼻子比狗还灵,沈家绸缎庄转让的牌子一挂出去,很快就有人嗅到了其中的机会。
沈云初表情复杂的看着他走进院子,两人的关系一直不温不火,最近月余时间他对自己似乎更加冷淡了。
“姑爷,您出去时不是带了伞吗?”
苏牧刚进门,便见觭梦撑着油纸伞来到身前,他玩味笑道:“伞换酒了。”
觭梦看着苏牧走向阁楼,心中愕然:这不对啊!府里从来没短缺过姑爷银两的。
她看见门外沈云初似乎不太高兴,“小姐~”
沈云初摇了摇头,并未说话,带着丫鬟回了自己的住处。
“他真的没生气吗?”
坐在桌前,沈云初心中一片茫然,忽然想到了什么,取出那张纸,轻轻打开铺在桌上,又仔细读了一遍,忽然美眸一怔。
“他说是抄来的,那这字......是他写的吗?”
“洛城!洛城!”
“没错,他老家是在洛阳附近。”
苏牧的老家本是洛阳附近,父亲死后,母亲带着他回睦州外公家暂住,在临湖病倒没几日便去世了,八岁的苏牧一下没了亲人,在洛阳只有一个叔叔在,名字叫苏括,官府通知苏括过来接人,苏括来倒是来了,只不过接到他后,直接送到沈家当了养婿,还在沈家得了一笔不菲的聘礼。
她双手交叉将莲花瓣似的下巴垫起,娇躯伏在桌上,目光紧盯着纸上从未见过的字体发起呆来。
苏牧回到住处,沐浴一番,换了身干爽衣服,坐在书桌前提笔练起了字,瘦金体是他前世唯一学过的书法,写的只能算是中规中矩,这还是练了月余时间的结果。
他此时心中想着今日小酒肆发生的事,替人强出头是一件很愚蠢的事,脑子一热就做了,那些人未必肯善罢甘休。
郑家父女也好,沈家也罢,都只是地位卑微的商人,前者属于小商小贩活的很艰难,后者在盛世或许可以活的滋润一些,但真的遇上事,未必比秦泼皮那种人活的轻松。
而他身为商人家的养婿,地位更低,这个身份决定了他未来的路会很不好走。
思索良久,他在纸上写道:“生如蝼蚁当有自知之明,命有此生更应倍加珍惜。然而,贩夫走卒,引车贩浆,是百姓卑微而又正常的生计,施以霸凌者......”
苏牧想通了,也就不再为自己的鲁莽自责后悔,脸上渐渐露出笑容。
小丫鬟觭梦在楼下收拾完,正要上楼,却被沈云初派人叫了过去。
沈云初确信这首诗不是苏牧做得,但对他这手字很好奇,只是不知道苏牧什么时候练了这么一手好字。
“觭梦,他写过字的纸可还有吗?”
觭梦闻言身体一颤,“小姐想要姑爷写过字的废纸?”
沈云初点了点头,“你回去帮我取几张来。”
觭梦面露尴尬,吞吞吐吐的说:“那...那...那些纸都被姑爷用掉了。”
沈云初好奇的问:“用掉了?”
“出,出恭用了。”觭梦小心翼翼的说,生怕小姐发火。
沈云初闻言脸上表情一僵,沈家有钱,却也没富到用纸如厕,即便废纸也舍不得,用过的纸都要收集起来留做他用。
主家如厕都舍不得用纸,他竟然舍得,也难怪觭梦说话吞吞吐吐,她是怕苏牧因此事惹得沈云初不快。
“知道了,记得帮我留意一下。”沈云初没有说什么责备的话。
觭梦见她没追究,紧张的心放下,急忙应道:“是!奴婢记下了。”
“咳咳!”
门外两声低沉的咳声传来。
沈云初急忙起身,房里的丫鬟也急忙去开门。
只见一个年约六旬的老人走了进来。
“爹!”
沈云初急忙上前低头一礼。
老人正是苏牧的岳父沈万德。
沈万德摆了摆手,吩咐两个丫鬟:“你们都出去。”
他表情有些沉重,沈云初猜测父亲知道了今天湖上发生的事,等两个丫鬟关了门,坐在桌前低头不语。
沈万德叹气道:“你应该知道方家没安什么好心!”
沈云初急忙起身去搀扶,“爹,您别担心,女儿过去跟他解释过了,他没生气,女儿也不会做出那种事的。”
“等我死了,你们夫妻还是这种关系,怎么守得住这份家业?”
沈万德重重咳了一声,他费尽艰辛选了苏牧这么个无牵无挂的养婿,为此不惜将官司打到京城,没想到女儿长大后有些抵触这门亲事。
“有陛下的一纸判词在,你只能安心跟他过日子,不要动逐夫的念头,为沈家传宗接代才是你要做的事。”
沈万德将道理说得很明白,沈家毁这门婚事就是打大魏国皇帝的脸,大魏内卫会直接收拾了沈家。
这一点沈云初自己也很清楚,只是觉得事事都要她主动,怪难为情,还有就是苏牧不学无术,空有一副好皮相。
“女儿从来没有想过要那样做,女儿只是......”她想说又不敢说。
“都进来吧!”沈万德点了点头,朝门外叫了一声。
只见门被打开,走进来五个女人,都是年纪颇长,两人在前三人在后,后面三人每人手里托着个木盘,盘上被红布盖着,看不出里面是什么。
沈云初见此身体一颤,怔在了原地。
“你今天冠笄吧!过几日便与苏牧圆房。”沈万德说完迈步离开。
‘女子许嫁,笄而礼之。’他这是让沈云初行笄冠礼,今后衣服,发饰,钗饰与少女用的都要有所区别,是女人成人,将为人妇的仪式。
沈万德年近六十,在此时已算是高龄,早就等不急想抱孙子了,这门亲事拖到现在已是不能在拖,几天前就准备好了给沈云初加冠的事情。
傍晚时分,虹销雨霁。
繁星被丝丝云雾遮起,天边升起了一弯新月,时而隐时而现。
苏牧下了马车,只见眼前是一座占地颇广的园子,门口飞檐翘角上挂满了灯笼,映得街面灯火如昼,成群结队的客人接连进入其间,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
沈云初道:“郁桂园是程公的园林。”
苏牧点了点头,他听说过此人,程衡曾任大魏宰相,因在朝中秉言直行冲撞魏皇,被罢职还乡多年,是临湖唯一做过宰相的人。
递上请帖后,两人进了园子,一个粉衣婢女来到两人身前,行了个礼,清脆说道:“贵客快请随奴婢来,诗会就要开始了。”
粉衣婢女做了请的姿势,转身引路。
沿路所见令苏牧不禁咂舌,沈家虽富,跟这家人比起来却有如云泥之别。
园中亭台楼阁,花丛树木,假山流水,应有尽有,既蕴含了江南水乡能见之景,又藏着大魏国独有的巧夺天工。
无数的灯笼挂满飞檐琉角,阁楼与阁楼之间,树木与树木之间,横拉着数不尽的绳子,绳子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挂着一盏灯笼,照的园子里光火如昼。
花木间轻轻晃动,如若少女风轻抚,林间有虫鸟和鸣。
如果说西湖是美景,那这郁桂园便是将西湖精雕细琢一番后,放进了这处宅院。
渐渐的喧闹声入耳,苏牧思绪回转,却见三人已经来到一处阁楼前。
阁楼高三层,中间是自上而下十丈见方的中堂,二楼和三楼有走廊,廊边围着一圈精致的栏杆,有人倚在栏杆处向下张望。
苏牧被一名男仆带到一张矮桌前坐下,沈云初则是去了女眷那边。
“沈家养婿也来了?”
“真是晦气!”
四周的人看到苏牧坐下,都移动位置试图离他远些。
苏牧虽然来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还是没想到这些人会如此看不起赘婿。
他神色泰然的笑了笑,纵论古今,入赘本就是被人唾弃的一件事,反正他等会就要离开,旁人怎么看很快就与他没什么关系了。
只是他还是低估了这些人的恶毒。
“养婿不是该学三从四德,躲在家里绣花暖床吗?怎么还来诗会抛头露面了?”
“没看到是跟沈小姐一起来的?”
“他家那主事的女人还真是看得起他。”
“那也应该去女眷那边,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出门带着这丢脸玩意,也亏她家女人心胸宽阔。”
苏牧无语的简直要骂娘。
神特么三从四德,还绣花暖床,我绣你个大头鬼,暖你奶奶的床。
我呸!你奶奶太老,暖你妹妹的床。
他本来懒得理会这些人,可这一堆的肮脏言语着实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苏牧环视众人,轻蔑笑道:“如妇人般絮絮叨叨,好生聒噪!殊不知你们这般背后说人闲话,在我看来就像一群长舌妇!”
“岂有此理,你说谁是长舌妇?”
“我们可没去给人当赘婿。”
“怎么?他有种给人当赘婿,还不准人说了?”
周围的人闻言都将目光看向苏牧,有人眼中泛起了怒意,有人开口回怼。
苏牧淡淡一笑,“你们这是在嫉妒我有个容色绝丽的妻子。”
这话一出,众人都是脸色一变,诚然沈云初号称临湖第一美女,在座的若说没想法是不可能的,但他们还要脸,没几个敢像方子期那样去当众求爱。
男人最懂男人,苏牧的话显然戳中了这些人的痛点。
此时方子期摇着折扇来到苏牧桌前,嘲讽道:“你个吃软饭的也会作诗文吗?竟还跑到诗会来了。”
“烂货布袋子(补代子)怎么有脸来此?”
“一个吃软饭的废物也敢来参加诗会,简直是令人贻笑大方!”
“废物养婿也来参加诗会了,真是好笑!他会作诗文吗?不会是来丢人的吧!”
跟方子期一起过来的几个书生也在旁边帮腔,对苏牧说着极尽挖苦的语言。
苏牧笑眯眯的打量着几人,很不屑的说道:“再不济也比你们这些废物强。”
“如此说来,你是要和我们比上一番了?”方子期用睥睨的眼神看着苏牧,满是不屑得神色。
苏牧站起身,目光扫视了一下四周,心说老子不会作,难道还不会背吗?真比起来,在座的都是垃圾。
“看来不比一比,你们是不会闭上嘴了。”
方子期手中折扇一合,一下一下轻轻拍打着手心,嘴角勾起,极其轻蔑的笑道:“念在你只一个毫无才学的赘婿,本公子也不为难你,就比最简单的对联吧!输了的趴在地上学几声狗叫就好。”
他是有秀才功名的读书人,认为自己的文采可以辗轧苏牧,故此并没有提比诗词,而是比最简单的对联。
方家在临湖也是富贾,比沈家有钱也有势,方子期一来就打压苏牧,无非是觉得沈家无后,只要将苏牧赶走,他就可以娶了沈云初,用不了几年时间沈家的家产就会变成方家的了。
方子期说完目光往女眷那边望了一眼。
他打的是人财两得的主意。
只要苏牧输了趴在地上学几声狗叫,就会当众丢尽脸面,到时候即使苏牧不想离开沈家,沈家也会将他扫地出门。
苏牧结合白天发生的事,一眼就看穿了方子期的想法,觉得这很幼稚,沈家父女又不是傻子,即便他离开了沈家,沈云初也不可能外嫁,只会另选赘婿传承沈家血脉。
苏牧轻轻点了下头,“可以。”
方子期笑了,从已知的消息来看,苏牧是大字不识几个,根本不会做对联,“啪”手中折扇一展,在胸前扇了两下,“这上联是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方兄谦虚啊!”
“这个废物养婿怕是一个上联也写不出吧!”
旁边的狗腿子们又集体高潮了。
苏牧也是笑了,出个上联很难吗?多大点事,看把你们一个个嘚瑟的......
“让我先出,你怕是要直接认输了。
方子期简直笑的合不拢嘴,“这话应该是我说才对。罢了,谅你也写不出,你且听好了:白蛇过江,头顶一轮红日。”
苏牧闻声回首,只见她在雨中小跑过来,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挣扎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前,样子极为狼狈,美眸却闪闪发光,盈盈一礼:“婉清多谢公子相救,这壶酒给公子带回去喝。”
“谢了!”苏牧笑着接过来,“回去吧!如果再有事发生就去沈家找我。”
小酒娘颔首低眉,欠了下身,扭头离开,却是不住的回头看,她知道苏牧是沈家的养婿,但这位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难以抑制心中莫名生出的一丝情愫。
苏牧打开酒壶灌了一口,“咳!咳!”
他其实不好酒,只是此时的酒度数较低,微甜,微香,与前世的果儿酒一般,他只是将这酒当饮料在喝。
雨中,人影渐渐远去,刚刚发生争执的街市上早已空无一人,一个白衣公子从墙角走出,身后跟着个撑伞的下人。
白衣公子玉面清秀俊朗,正是在湖上挖苏牧墙角的方子期,他嘴角露着笑意,手中纸扇一展,轻摇两下,目光却是看着苏牧离去的方向。
身后的下人献媚地笑道:“公子,苏牧得罪了秦有佺,咱们或许可以从中做做手脚。”
方子期点了点头,“方彪,你再像上次那样失手,就去岭南管生意吧!”
方彪闻言身体一颤,忙说:“公子放心,这次一定能成。”
......
沈云初乘着画舫在湖上转了一圈便回了家,她只是去看看苏牧每日在做些什么,没想到会被人当众求爱,最关键的是还被苏牧看到了,两人虽没同房,平时也很少说话,但在名分上早已是夫妻,发生这种事难免有些忐忑不安。
沈云初来到苏牧的住处,她觉得这件事有必要跟苏牧解释一下。
阁楼上一个小丫鬟正在收拾房间,见到沈云初来了,急忙弯腰施礼:“见过小姐,小姐要找姑爷吗?”
沈云初微微点头,扫视一眼房内陈设,她已经很久没来苏牧的住处,竟不知道何时起,这里多了一个书架,上面摆着不少书籍。
“你去忙吧!不用管我。”
“是。”
沈云初心不在焉的坐下,纠结着等会怎样跟苏牧解释湖上发生的事。
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书桌上,看到了苏牧出门前写的那首诗。
“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
“春风一夜吹乡梦,又逐春风到洛城。”
“这诗......?”沈云初心中诧异,“觭梦,这首诗从何而来?”
觭梦是沈家给苏牧安排的使唤丫鬟,与苏牧同岁的年纪,已经服侍了苏牧几年时间,但她并不是苏牧的贴身丫鬟,更不是暖床丫鬟,最多只是负责帮苏牧收拾一下房间,照顾下起居。
“是姑爷写的呀!姑爷最近一直在读书练字呢!奴婢虽然不识字,也觉得姑爷写得真好,小姐也觉得好吗?”
觭梦不知道小姐为什么突然来了这里,但不忘在小姐面前夸赞苏牧。
沈云初的绝丽容颜上露出不信的神色,“他...他在读书练字?”
“是的呀!您不常来这里,其实姑爷每晚都读书至深夜的。”
沈云初闻言,美眸圆睁,朱唇微颤,纸上所书的字体是她从未见过的书法,笔锋纤细爽利又不失力度,颇有兰竹瘦细劲挺之妙,其中意韵和功底更让人赞叹不已。
美人纤手执着纸张又细细读了几遍,心头直是颤了又颤。
这真是他写的?
这...这...这不可能!
沈云初虽觉得这首诗很好,但还是不太相信是苏牧作的,心想这必然是他在外面买来,又故意放在这里给自己看到的。
“哼!不学无术,净想这些纨绔子的手段。”
苏牧往常的作为,让沈云初很难相信这是他写的。
但她又觉得这首诗很好,字也别具一格,猜测必然是出自名家之手,随即叠好收入了袖中。
觭梦心里替苏牧着急,忙解释:“小姐,这真是姑爷写的,姑爷最近读书可用功了。”
沈云初看她不像说谎,心中疑惑,眸中略有期许:“你看到他写了吗?”
觭梦摇头,“这里除了奴婢没人来呀!奴婢上楼时就看到这首诗放在桌上,肯定是姑爷写的!”
沈云初失望的摇了摇头,心说他怎么可能作得出这种好诗,是自己想太多了,“他还没回来?”
觭梦心中一惊,忙说:“姑,姑爷只是出去散散心,姑爷每天都会出去,小姐是知道的。”
“等他回来记得过去告诉我一声。”
“是。”
沈云初交代完便下了楼,刚走出院子就碰到了苏牧,见到他手中的酒壶,只是皱了皱眉,并未出言责备,取出那张纸问道:“这首诗是你作得?”
苏牧闻言直接摇头否认,“不是,抄来的!”
沈云初心里一叹,明知道不是他作的,自己又何必多此一问。
少女的心思也很单纯,无数次幻想过自己的夫婿能多少有些文采,让她不至于在人前不敢提起。
但此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沈云初纠结片刻,问道:“刚才...你...你都看到了?”
苏牧的脸上的表情毫无波澜,点头说:“看到了。”
沈云初解释道:“今日是上巳节,我只是去游玩,没想到会碰到这种事。”
三月初三,上巳节,在大魏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又称女儿节,女子婚前举行及笄礼就在这一天。也叫求偶节,未婚女子这一天穿上漂亮衣服在水边游玩,踏歌起舞,以驱邪气,未婚男子也会如狼似虎的出现在水边物色佳人,以便日后托媒提亲。
苏牧闻言淡淡一笑,他心里是有点不爽,却也没往心里去,两人本来没什么感情,他是说不准这几日就要逃离临湖,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了。
她想去见什么人,他确实不太在乎。
沈云初身旁的丫鬟忙说:“姑爷,那个姓方的想邀请小姐晚上去参加诗会,小姐原本已经被邀请了,谁知生了此事,小姐已经决定不去了。”
主仆二人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苏牧虽然是赘婿,但这种事对男人来说可以说是奇耻大辱,不解释清楚,沈家要不得安宁了。
“无妨,想去就去吧!”苏牧摆摆手,进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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