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有女朋友了。即使晚一天,去表白,我也是三。
我脑海里,涌现出无事原配殴打小三的画面。我知道,那是小三应得的下场。
我为自己不耻。
我劝自己,我与他不合适。
我们两家离得很远,,他家很穷,他父母没有养老和医保............
我劝说自己很多.
却发现我的理智,已经不管用了。
或许,这就是恋爱脑吧。
理智若控制不住,便是当真喜欢。
3. 选择
我拿起手机直白且露骨,“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喜欢!”
“那她呢?”
“也有点喜欢!”他的回答展现了男人的劣根性。
我却是被冲昏了头,毫未察觉。
同时喜欢两个人,多么可笑。
可我却是,径直质问,“你只能选一个!”
“你”
“那你去说清楚!”
那时的我,鲁莽又理直气壮,全然不觉理亏。
三日后,他给了我答复。
他说,他都说了,可分不掉。
他说这话时,又可怜,又可气。
这一切里,好似只有他是无辜的。
爱情是会冲昏人的头脑的。当时,我当真是鲁莽至极。
我约了他们在操场见面,三个人当面说清楚。
4. 答案
那个傍晚,我是忐忑着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