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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修版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温霁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昨天晚上分明还强撑着不想让自己睡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意识,而且竟然直到正午才醒来。
温霁坐在床边发呆的时候,院子里传来叮铃哐啷的声音,让温霁陡然清醒了过来。
对了,他睡在厚实的被褥上,他昨天有家了,这不是梦。
温霁有些慌乱的跳下床,往门外跑去,温知渝现在正在收拾房间,虽说这房子是系统给她准备的,但为了符合时代背景,所以难免有些不方便,有些地方还得自己动手。
温知渝看着布满灰尘的东厢房,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房子是空置了多少年啊?
“阿姐。”
温霁小声喊着,温知渝打着喷嚏,也没听清楚,温霁抿抿唇,又喊了一声“阿姐”声音又大了一些。
“啊?怎么了?”温知渝扭头,看着站在门槛后面,赤着脚的小孩,“醒来了?怎么不穿鞋?”
温霁仰头看着她,脚趾微微蜷缩着,又喊了一声“阿姐。”温知渝不明所以,还是应了一声,然后赶着他去穿鞋“早食在厨房温着,洗漱完了去吃。”
小孩没动,苍白的小脸上难得有些泛红“对不起,我第一天就睡了懒觉。”
温知渝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道歉的,转而一想,这小孩心思重,大抵是林妹妹那样的性子。
“睡个懒觉有什么啊?你才多大,身子又弱,多睡可是好事。”温知渝摸了摸温霁的额头“你现在能吃能睡更好,否则这身子要怎么养好啊?我若是一辈子养个病秧子,岂不是更麻烦。”
温霁小跑着去穿鞋了,温知渝重新去收拾房间了,温霁拿着东西洗漱了,东西是阿姐提前给他准备好,是他从前从未用过的柔软布巾,看着温知渝忙的热火朝天,他也不敢打扰,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往厨房里去了。
现在刚过了初春时节,院子里的花草郁郁葱葱,树冠也蒙上了一层浅浅的绿意,温霁缓缓走向厨房,看着自己的影子,以及厢房里叮铃哐啷的声音,温霁第一次觉得,春日的阳光落在身上是暖融融的。
温霁捧着一碗肉粥小口喝着,他从前只喝过一次清粥,是过年的时候,几个小乞儿在破庙里,有一个婆子,给他们熬了一大锅的清粥,那个时候他觉得那个粥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可是这两日,他觉得他阿姐做的才是世上最美味的。
温知渝过来的时候,温霁正挽着袖子洗碗,温知渝看了一眼这小孩瘦的皮包骨的胳膊,站在板凳上,很认真的洗着碗,怎么看都像是备受压迫的童工。
“怎么在这洗碗啊?不是和你说了吗?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
“没关系,阿姐,我还是能洗碗的。”温霁说着话,因为太着急,脸皮都涨红了。
温知渝摆摆手“又不是不让你做,算了,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带你去县衙,先将户籍定下才好。”
“你往后不管是读书,还是成家,总要有户籍的。”温知渝站在他身边,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一边和温霁说着,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不然回头又得乱想。
“读书?”温霁愣住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温知渝点点头“可不是,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去读书去做什么?”
“可,可是,读书很费银子。”温霁路过过书院,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读书费银子,笔墨纸砚也贵重,况且寻常人家,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可他,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
“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阿姐原是个孤女,如今带上了你,也是没什么倚靠啊,你若是能有个功名,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但也要给点压力,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
温霁看着她,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我知道,阿姐放心,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
温知渝笑眯眯点头,小鬼,我可不用你护着,你功成名就之时,我就该回家了,还用你护着?
至于读书,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
系统让温知渝帮他,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
温霁洗了碗,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
“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温暖柔软。
“多买几件,换着穿,我手笨的很,可不会缝纫衣服。”温知渝当然知道,这个时代,女儿家别的不说,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可温知渝,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
温霁瘦弱的很,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大约能穿个一两年。
“走吧,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
温知渝牵着温霁,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一壶酒,去找张大娘了。
这里的人淳朴的很,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
昨个,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
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那孩子瘦弱的厉害,衣服料子看着不错,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温姑娘,这就是你弟弟啊。”
“是,大娘,今日又要您费心了。”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张大娘看着心喜,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还没相看人家,家里也是小有资产,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
“这有什么费心的。”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心中只觉得可惜,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这温家姑娘,可是不好嫁了。
家中有了子嗣传承,虽是极好的事情,可这闺女,怎么嫁出去啊?
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更何况,今个早上,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
温知渝给李婶涨了工钱,李婶这个月拿了足足六百文的工钱。
“今日发月钱,李婶也早些回去吧,看看家里孩子有没有想吃的,今日也能给买些。”温知渝说着,往李婶的小篮子里放进去一小包牛乳糖。
宋李氏在温家干的舒心不说,且说家里三个孩子如今眼见着气色好了起来,人都胖了,她便更加尽心了“不忙不忙,家里操心的人多着呢。”
“今日晚食我给阿霁做,李婶回去吧,这个时候去,肉铺的肉应该是最便宜的时候。”
宋李氏自然也知道,如今是下午的时候了,夏日的时候,肉铺的肉不能过夜,这个时候,肉能便宜上两三文,她今日又发了工钱,多买些也能让家里孩子多吃几块肉。
温知渝送走了宋李氏,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她也不能一直宅在家里,温知渝其实很清楚,她对这个朝代没有归属感,甚至是带着些许恐惧的。
温知渝看着街上形形色色的行人,被睫毛微微遮掩的眼中掠过一丝极淡的忧惧,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摇摇头,算了,现在她还要忙着养孩子,偶尔伤春悲秋一下就行了。
温霁回来的时候,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温知渝的身影,温知渝分明是站在人群中,脚下还有影子,定是真切存在的,可那一瞬间,温霁却觉得阳光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的阿姐好像下一刻就会随风消散。
“阿姐。”
温霁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温知渝刚回头看过去,手就被温霁牵住了,温霁的语气似乎有些焦急。
“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了?”温知渝低头,看着温霁,小孩难得这样着急,语气中都是无法遮掩的焦急,温霁张了张嘴,却到底没多说什么,刚才那个一定是错觉吧,温霁和缓了脸色,看着温知渝“没事,只是想念阿姐了。”
温知渝笑弯了眉眼“哎呀,我们家阿霁这么黏人啊。”温霁牵着温知渝的手,十分严肃“我只是担心阿姐。”
温知渝晃了晃两个人牵着的手“李婶今天发了工钱,就提前走了,今日就我们两个人在家,要吃什么?”
“阿姐做什么都好吃。”
温知渝和温霁进了巷子,还没进去院子,他们身后就喧闹起来,温知渝和温霁侧过身看去,是三辆马车,马车旁边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温知渝微微皱眉,从前没在巷子里见过啊。
为首的男人高大,五官利落,看上去是好好打扮过了的,倒也有几分俊朗,温知渝只是扫了一眼,就拉着温霁进了家门“那是谁家的亲戚吗?”
温霁想了想“应该是宋家的。”温霁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看着温知渝的神色有些紧张,温霁曾听宋家的二嫂子和她说起,说宋家的宋三郎是个顶好的人,要不要给温霁当姐夫。
幸而,温知渝只是随口一问,问过之后就拉着温霁去厨房了“今天不许学习了,和阿姐一起去做饭。”温霁应了一声,跟着温知渝去了,那人不好,不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配不上他的阿姐,温霁有些孩子气的想着。
温知渝和温霁吃晚食的时候,巷子里的喧闹声就没有停下过,看来那真的是宋家的人回来了。
“阿姐,明日我就要去书坊,拿阿姐的第一次润笔费了,阿姐不担心吗?”温知渝坐在躺椅上晃悠着,闻言眼睛都没睁开“怎么了?我们家阿霁不相信我?”
温霁摇头“我不信谁也不会不信阿姐,我知道的,阿姐是世上最厉害的阿姐。”
温知渝很少出门,对外面的事也不怎么上心,可温霁是知道的,他每日走过街道的时候,都能听到有人谈论雨齐的话本,这真假小姐的故事,到底谁是好人啊?
温霁耳边听着,总是骄傲的,那是他阿姐写出来的话本啊。
“嘴很甜,明日阿姐奖励你。”温知渝拿着一把团扇,慢悠悠的扇着,如今温知渝只顾着写,写了之后就将东西一股脑的放在了温霁的书房,就连整理,都是温霁来做的。
温知渝美其名曰“阿霁平日只知道看那些书,脑子都看傻了,多看看话本,也好放松一些。”
温霁一惯是听温知渝话的,只要是温知渝说的,他一定会去照做的。
夜风四起的时候,温知渝就赶着温霁去睡觉,温霁还想要温书,却被温知渝教训,说要劳逸结合,小小年纪就这么刻苦,会长不高的。
事实证明,无论多聪明的小孩,都会害怕自己长不高。
第二天,温霁是拿着银票回来的,那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温知渝也难得错愕,古代的小说,这样值钱吗?
“郭伯父说,往后阿姐写下的话本,请阿姐务必要卖给他们书坊。”温霁一本正经。
“看来,这话本还是挺好卖的。”
“嗯,已经有不少人去书坊问后续故事了?郭伯父问阿姐,后面的故事什么时候交上去。”
“反正都在你那里,阿霁看着办吧。”温知渝盯着那一百两的银票,嗯,不错,看来她的生活质量,在未来十年都不会下降了。
事实上,郭淮不止说了这些,可温霁却瞒了下来,他知道,阿姐很好,很多人都想知道雨齐是谁,只两万字的话本,在书坊刻意的宣传下,甚至已经连府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名字了
可他不想,阿姐只当他的阿姐就够了,不需要被那么多人认识温知渝这个人,更何况阿姐本身也不喜欢和太多人相处,温霁给自己找好了理由。
“阿霁,我们出去花钱吧。”
“可阿姐,家中并不缺什么。”
“发工资了不去买东西,那发工资的仪式感就没有了,必须去买。”
温知渝拖着温霁去了街上,阿姐喜欢花钱,他往后得做多大的官,才能让自己的俸禄养得起阿姐啊,他阿姐不喜欢穿金戴银,却喜欢买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
温霁还不知道,温知渝这个行为,应该盖章为冲动消费,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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