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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智者不入爱河,男人都滚一边优秀文集

枕山醉风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最具实力派作家“枕山醉风”又一新作《言情:智者不入爱河,男人都滚一边》,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盛书砚侯天河,小说简介:砚,是我,侯天河,开门。”真是够不巧的,侯天河,就是原身的丈夫,那个在原身心里又冷又厉的铁血军人。盛书砚脑子里出现了片刻空白。也是在这瞬间,门外的人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开门,我们好好聊聊。”......

主角:盛书砚侯天河   更新:2024-07-11 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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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智者不入爱河,男人都滚一边优秀文集》精彩片段


盛书砚醒来的时候,只感觉到喉咙传来一阵肿烫,她睁开眼睛看见的首先是一只朴实无华的吊灯,或者说是一只上面不知道有多少小飞虫尸体的瓦斯灯泡。

“咳咳——”盛书砚从床上坐起来,眼中带着震惊和错愕看着眼前的一切。

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车祸前的最后一幕,强烈的撞击让她视线里一片模糊,滔天的大火让空气都变得灼热,随后她失去了意识。

如今睁开眼睛,她看见墙壁是灰白色的,刷墙工艺不怎么好,到处都有掉墙皮的现象。房间很小,就只有一张床,和一套看起来老旧得不行的桌椅。在桌上,放着一个翠绿色的暖水壶,和一个搪瓷杯子。

就算是她最小最便宜的公寓的保姆间,也没这么破旧的房间,也没这么“复古

”的家居装饰。

盛书砚脑子里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她掐了一把自己,痛呼出声,确认不是梦境。

这里不是医院,她浑身上下似乎也好好的,除了嗓子有些发痛,那场车祸像是完全没有发生过。

一转头,盛书砚看见了墙壁上挂着的红绿相间的日历,还是那种过一天,撕一篇的最老旧的日历。

1975.05.10

上面的日期,像是一道光阴的箭羽,在映入盛书砚的眼睛的刹那,众多讯息也一并塞了进来。

盛书砚捂住脑袋,感到头痛闭上了眼睛。当再次睁开眼睛时,最初她眼睛里的迷茫已经消散了不少。

盛书砚怎么都没有想到穿书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还穿到了七零年代。

这是一本大男主的年代文,感情戏很少,主要以男主的视角来描写建国后三十来年间的重要战役,以及侧面体现国内的经济变化。至于男主的感情戏,作者差不多就两笔带过。

巧的是,她穿成的这位,就是男主的老婆,不意外的话,应该可以跟着男主一起飞黄腾达,走上人生巅峰。

不太巧的是,男主老婆领便当挺早的,“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

原身也叫盛书砚,早早嫁了人。但原主跟其丈夫感情并不怎么好,或者说是原主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现在的丈夫,眼下她就是在去找自己从前未婚夫的路上,长途跋涉,一个人住在小旅馆里,发了高烧,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死得挺潦草。

盛书砚理清了现在的情况,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

原主跟自己的丈夫关系本来就不怎么好,这一死,也就算了,毕竟死者为大,她从家里出来干什么都有男主遮掩一二。但是现在不巧的是,她来了,没死成。原主出来见未婚夫这么一趟,是奔着私奔的结果去的。说好听一点,那就叫为了自由为了爱,但是说现实一点,这他妈不就是破坏军婚?

没有离婚就出轨,还想要跟人私奔什么的,简直就是在人伦和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这事儿还能善了吗?

盛书砚一手捂住了自己的额头。

她穿过来代替了原主,正准备去跟旧情人私奔,送给男主一片青青草原,盛书砚表示上辈子自己手里就没拿过这么烂的牌。

掐着眉心,听着窗户外面传来的过早的知了声,盛书砚从床上站了起来。

嗓子还是痛得难受,不管什么病,先哐哐灌下两大杯白开水肯定是没错的。盛书砚抱着还有些余热的搪瓷杯,敛眉沉思。

按照剧情发展,原主这一次出来时因为曾经未婚夫跟自己“妹妹”订婚,她准备去订婚现场,跟曾经的未婚夫私奔。

盛书砚的手指敲击着杯子外壁,原主母亲去世得早,父亲在南城一家国营化肥厂任职,家境不错。不过她还有一位继母,继母嫁给她父亲时,还带着一个女儿。

原主从小就被娇宠惯了,有些像是高傲的白天鹅,很是不喜欢家中那个由保姆变成了自己继母的女人。而这继母带来的妹妹,却很是会伏低做小。不仅仅是在外人看来,就连是原主的亲生父亲看来,原主对妹妹都有些咄咄逼人。

后来原主在高中毕业后一次出门逛街,在湖边失足落水,恰好被路过的男主救了起来。大夏天的,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原主浑身湿透,只觉得没脸见人,最终嫁给了男主。

只不过嫁了人,心思却还留在曾经的未婚夫身上。这不,一听见自己名义上的妹妹订婚的对象是自己曾经的未婚夫,就坐不住了。

盛书砚从床头拿过一个碎花布包,她从里面翻找出来请柬,不出意外,下面的落款就是她那位好妹妹邱洁。在碎花布包里,还有好些封信。

这些信都是从南城寄出的,自打原主结婚后,她没有随军,所以从城里去了乡下,住在男主老家。

信都是来自于原主的前未婚夫。

盛书砚没有打开那些信件,只是看了邮戳日期。原主才到乡下时,她的前未婚夫寄信的频率还挺高的,只不过到了最近一年,都没有一封来信。

盛书砚从来不高估男人的长情,光是从寄信的频率就能看出来,对方应该是真将 她放下了,现在原主紧巴巴地赶过去,就算是福大命大没死在这小旅馆,去了订婚宴,也不过是自讨苦吃。

可现在盛书砚来了。

这种赶着去送人头的事,盛书砚可不准备做。

趁着还没有被发现,盛书砚决定先回去,她就祈祷原主的丈夫没那么快发现原主“抛家弃夫”,自己先把这窟窿填上。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就在盛书砚这般打算的时候,房间的门忽然就被敲响了。

站在门口的人压根就没有给盛书砚多少思考的时间,直接自报家门。

“盛书砚,是我,侯天河,开门。”

真是够不巧的,侯天河,就是原身的丈夫,那个在原身心里又冷又厉的铁血军人。

盛书砚脑子里出现了片刻空白。

也是在这瞬间,门外的人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开门,我们好好聊聊。”


盛书砚可不觉得自己有精力在同一时间照看两个孩子,她从前根本就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好吗?何况,侯大力不愿意跟着他们,如果她和侯天河坚持把人带走的话,很大概率上会好心办坏事。盛书砚没那么闲得慌,给自己没事找事。

谭桂花急了, “他就是年纪太小不懂事,让他跟着你们,日后长大了就知道好处了。”

盛书砚并不让步,她可不想去赌一个未来的可能。

侯天河是完全看盛书砚的态度,毕竟他心里很清楚,等到回到部队,他忙起来的时候,家里的事情应该都是盛书砚一个人操持。他没有道理让盛书砚接下这么个担子,替盛书砚做主。

侯天河当然也想要自家侄儿出人头地,但相比于几年都见不到一两次面的侄子,和自己的媳妇儿,侯天河肯定是更要考虑自家媳妇儿的感受。

“大嫂,书砚都是第一次带孩子,她都没什么经验。现在大力不愿意去上学,如果跟着我们去部队,日后肯定是要书砚来管教的,她如果管不好,那也是耽误了孩子。”侯天河说。

他这话,几乎是已经拍板,拒绝了带着侯大力一起离开。

正好这时候侯大力也被侯富贵抓住,正在吱哇乱叫,闹着不肯跟盛书砚和侯天河离开。

最后居然是侯确最先看不下去,他仍旧乖巧坐在盛书砚身边,看着半个身体都已经蹭在地上撒泼闹腾的大堂哥,开口说:“大力哥哥,你不用跟着我们一块儿离开了。你快起来吧,地上多脏啊!”

侯大力一听见这话,嚎叫苦恼的声音戛然而止,他就是典型的只打雷不下雨的代表人物,干嚎声收放自如。

“真的?”侯大力看着侯确问。

“对的对的。”

侯大力:“哎呀,不早说,那就没事了。”

侯富贵现在脑门上青筋暴跳,恨不得直接伸手揍死手里这小王八蛋。

可是侯天河都已经发了话,他想要将侯大力送到部队的计划失败,最后还是没忍住,转过身,冲着这时候已经眉开眼笑的蠢儿子一个大耳刮子,“笑!笑!笑!你还好意思笑!”

冷不丁被打了个大嘴巴的侯大力,直接“汪”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一次就不是只打雷不下雨的干嚎,哭得好不凄惨。

侯确见状,下意识地又朝着盛书砚身边贴了贴。

在家里侯大力被打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老一辈总觉得棍棒下就能出孝子,老子打儿子就是天经地义。但是侯确从来没有被盛书砚打过,就连打手心都不曾有。

每次看见大堂哥哭得凄惨万分时,他都有点怕怕的,同时心里又跟庆幸,幸好他的阿妈不是野蛮人,不会对自己动手。

谭桂花去哄孩子去了,饭桌上少了两人。

侯母显然还在为了每个月只有十五块钱的事耿耿于怀,看着侯天河时,眼里都带着怨恨。

“老三,就算是你把你媳妇儿接走,每个月你也不能只从部队给我们寄那么一点钱。你看看,家里这么多人,十五块哪里够用?”侯母不甘心说。

侯天河现在已经重新拿了起碗筷,听见自己亲娘这么指责,他也面不改色,“大哥和大嫂都在干活儿,不缺我这点钱。爹娘你们一个月也吃不到十五块的粮食,从前我不给钱的时候,家里也过得去。十五块怎么就不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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